短期專利申請的提出時間壹般沒有限制,除非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或者享有不損害新穎性公開的寬限期,否則應當在規定的相應期限內提出申請。但是,基於國際申請的短期專利申請有不同的要求,下面將詳細描述。
1.1壹般短期專利申請的申請程序
申請短期專利時應提交的文件
a .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署的請求授予短期專利的請求書;
B.與發明內容相關的文件,包括:
說明,解釋申請中涉及的發明;
權利要求書只包含壹項獨立權利要求,但允許多個從屬權利要求;
以上描述和權利要求中提到的附圖。
C.發明的摘要;
d .由指定的檢索機構完成的關於發明的檢索報告。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指定檢索機關之壹。
請求中應包含哪些內容
A.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
b .申請人所知道的所有發明人的姓名和最新地址;
C.申請人與發明人不同,或者有多個發明人,申請人與發明人不完全相同的,應當提供申請人以合法方式取得申請權的聲明;
D.申請人文件在香港的送達地址。
必要時提交的文件
A.短期專利申請的發明所屬的IPC分類號;
B.優先權聲明和在先申請的副本;
C.不得損害新穎性的公開聲明及相關說明;
D.微生物保存的相關信息。
申請費用
申請短期專利,申請費及公告費港幣* * * 4,070元須於遞交所要求的申請文件後65,438+0個月內繳付。逾期未繳納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補繳,但加收滯納金。逾期未辦理繳納手續的,該短期專利申請視為撤回。
1.2基於國際申請的短期專利申請的申請程序
國際申請指定中國並要求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申請人也可以在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後,在國際申請中申請該發明的短期專利。
申請時間
上述國際申請的申請人應當在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短期專利申請。
應提交的文件或說明
國際局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第21條公布的國際申請的復印件;
b .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第21條公布的國際申請的國際檢索報告的復印件;
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日期;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國際申請的譯文及其他材料的復印件。
短期專利申請的申請日為國際申請日,其他程序與壹般短期專利申請相同。
短期專利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知識產權部門將盡快公布短期專利說明書、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和發明人姓名或名稱,在公報上刊登授權公告,並向專利權人發送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