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發生的原因主要是蒙牛的壹位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工傷致殘後申請了仲裁,法庭上宣判蒙牛對員工賠償14.7萬元,這次開庭後,法院發現蒙牛漏繳了5元的訴訟費。
訴訟費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繳納的費用。這些費用也都是有相應的標準的。根據我國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財產案件訴訟請求的金額不超過壹萬元的,只需要繳納50元的訴訟費。每增加十萬元,繳納的比例分別為2.5%,2%,1.5%,1%,0.9%,0.8%,0.7%,0.6%,0.5%。非財產類中離婚案件訴訟費為50元到300元不等。超過20萬元的需要按照0.5%繳納。如果是侵權類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不等,賠償金額不超過五萬元的,不另行交納,在五萬元到十萬元之間的繳納1%,超過10萬元的繳納0.5%。知識產權方面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蒙牛的五元訴訟費。該事件中蒙牛訴訟屬於勞動爭議案件,所以需要總計繳納10元的費用。訴訟費的繳納全部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願承擔除外。部分勝訴和敗訴的將會根據實際情況各自負擔各自的費用。蒙牛和勞動者之間在案件中可能存在部分勝訴和敗訴的情況,雙方各自承擔壹半,勞動者已經完成了繳納,蒙牛漏繳了自己的另外壹半。勞動者和企業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企業必須在工作期間保證勞動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尤其是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人生傷害都屬於工傷的範疇,同時還包括因為工作環境的問題患上的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