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社交軟件平臺微信關閉釘釘和飛書的API接口,即“封殺”行為引起了諸多討論;JD.COM和拼多多等數字平臺系統之間的堵塞也經常發生。那麽,互聯網平臺之間的相互“封殺”是否違反了反壟斷法?
65438+10月19日,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競爭政策與法律專業委員會、中國人民大學市場監管與法治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法治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區塊鏈研究院聯合舉辦數字經濟研究聯盟第三十次會議暨加強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研討會。與會專家根據國際反壟斷先例,為中國反壟斷立法建言獻策。
專家認為,如果平臺關閉第三方共享API接口只是為了增強其在某壹領域的市場勢力,而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或明顯的證據證明其行為是促進創新或提高消費者福利,那麽這種通過排除其他市場參與者參與市場的行為的合理性就值得思考。
反壟斷立法的國際先例
中國人民大學競爭法研究所研究員周信介紹,美國眾議院在對谷歌、蘋果、臉書和亞馬遜的反壟斷調查報告中指出:谷歌的競爭優勢維護行為不僅阻礙了競爭,也削弱了垂直提供商投資新的創新產品的動力,提高了市場準入價格,降低了搜索質量;蘋果利用IOS系統允許蘋果的應用使用IOS設備上的私有API,這樣蘋果就可以通過保留對API和某些設備功能的訪問權,讓消費者傾向於使用自己的服務;臉書通過戰略收購和復制產品殺死競爭對手,保持較高的競爭優勢。
美國眾議院的調查報告建議“恢復數字經濟中的競爭,加強反壟斷監管,加強反壟斷法的實踐”。
在美國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訴臉書壟斷案中,臉書作為壹個開放的社交平臺,在第三方服務與自身服務發生沖突時,會拒絕第三方API端口的接入。FTC裁定臉書拒絕接入第三方API端口,並不是企業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服務生態。
“上述美國先例在數據開放、是否涉及壟斷、是否妨礙競爭對手發展等方面進行了多次論證,為國內相關裁判提供了充分的思考和學習經驗。”北京海澱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楊德佳指出。
周信認為,美國政府的兩次反壟斷行動,在壹定程度上顯示了美國加強監管的趨勢。
“互聯網大規模‘封殺’第三方API,不僅是拒絕交易,更是數字平臺增加競爭對手成本的工具,有損消費者體驗,阻礙行業創新發展。”周信說道。
歐盟將大型數字平臺定義為“看門人”。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袁佳分享了歐盟競爭法中系統性反壟斷的探索思路和成果,並介紹了歐盟競爭法體系中的數字服務法。
“本法的立法目標是保護消費者及其基本權利;提高互聯網平臺的透明度,明確互聯網平臺的責任框架;提高網絡環境的可預測性和透明度;促進創新,增強單壹市場的競爭力。《數字服務法》明確,互聯網平臺、超大型互聯網平臺等主體作為平臺內經營者接觸終端消費者的渠道,在數據市場占據持久支配地位,應當納入反壟斷監管體系。”袁佳說。
數字市場法則將大型數字平臺定義為“看門人”。
袁佳解釋說,“看門人”是指這類企業通常運營壹項核心平臺服務(在線中介服務、在線搜索引擎、社交網絡、視頻分享平臺、獨立於號碼的人際傳播服務、操作系統、雲計算、廣告服務等。),這些都是平臺內經營者接觸終端消費者的渠道。大型數字平臺將網絡效應嵌入到自己的平臺生態系統中,從而在數據市場占據或有望占據根深蒂固的持久地位。
袁佳認為,《數字市場法》的立法目標是確保核心平臺服務提供者符合“把關人”標準,履行積極義務,保證數字市場的競爭性、公平性和公開性。這種積極義務包括:在特定情況下,允許第三方與自己的服務進行交互;為在其平臺上做廣告的公司提供獨立驗證所需的網關守護設備性能測量工具和信息。
在日本,構建多元化的反壟斷法解決機制是加強反壟斷的壹項措施。
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玉輝表示,日本多元化的反壟斷法解決機制是以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行政執法為基礎,強化刑事制裁和民事救濟制度,將壟斷案件的最終解決權從行政機關轉移到司法機關。
王玉輝建議,應加強反壟斷執法。首先要解決經濟領域的重要壟斷問題。比如,打破部分行業寡頭壟斷的非競爭性市場結構,構建競爭性市場結構;針對壹些領域存在的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二元經濟結構,要強化機制保障中小企業參與自由市場競爭;要加強流通領域壟斷行為的執法力度。其次,要加強量化立法,預防和控制自由裁量權的濫用。第三,依靠談判機制解決壟斷問題。最後,完善正當程序,實現控制和保障。
反壟斷與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平臺壟斷會阻礙創新。與工業時代占主導地位的市場力量不同,數字經濟時代資本力量和數據力量的疊加將帶來更加復雜的監管問題,阻礙市場真正的自主創新。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孫進認為,反壟斷與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密切相關,資本擴張本身強化了平臺壟斷的地位。
“自騰訊、阿裏等大型平臺企業在中國成立以來,監管部門堅持了20多年的包容審慎監管。但隨著中央加強監管,平臺經濟出現了穿透式監管、全覆蓋監管等概念。需要反思的是,曾經包容審慎的監管是否變成了弱監管,現在的嚴監管和零容忍是否變成了另壹個極端,演變成選擇性監管和運動式監管,使監管失去了本來的意義。”孫進說。
面對資本無序擴張的現象,需要加強監管執法的及時性和威懾力。
孫晉認為,要註重綜合監管,反壟斷監管需要以行業監管為基礎,反壟斷執法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需要進行協同監管和合作監管。但要完全拋棄傳統的包容性審慎監管政策並不容易,需要在明確監管目的的基礎上,促進行業創新,助力行業長遠發展。
如何加強數字經濟的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孫晉指出,對於數字經濟和平臺企業的發展,要堅持監管創新和監管轉型,包括四個轉變,從差別化監管向公平競爭監管轉變,從單壹監管向協同監管轉變,從懲戒性監管向激勵性監管轉變,做好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汪文華表示,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是全球趨勢,也是推動互聯網行業高質量有序發展的必然選擇。未來監管需要兼顧兩個方面:互聯網公司的反壟斷合規性和監管的常態化、法制化;監管部門需要保持常態化,采取寬嚴相濟的政策。
北交大法學院副教授李文華提出四點建議:壹是要提高企業壟斷成本;其次,加強平臺企業合規監管,在平臺經濟反壟斷領域引入行政和解制度;再次,從反壟斷行政和解基金中拿出壹部分作為舉報獎勵基金;最後,引入“默許參與、明示退出”的集團訴訟制度,加強消費者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