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的時候請律師有什麽用?律師說話很專業,知道從哪裏開始辯護,也熟悉壹些相關的法律知識。很多有權有錢的人在違法的時候都會請律師。下面給大家分享壹下違法時聘請律師的用處。
違法了請律師有什麽用?1 (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投訴和控告。
(二)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律師接受委托後,與偵查機關取得聯系,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提出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要求。自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有權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函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4)羈押期限屆滿,不批準逮捕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請求解除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五)逮捕期限屆滿,被移送檢察機關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請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被錯誤逮捕有沒有國家賠償?
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而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法對刑事賠償作出具體規定,對於進壹步促進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具有重要意義。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
(1)刑事訴訟中錯誤羈押、錯誤逮捕或者錯誤無罪判決的;刑訊逼供、非法使用武器、警械、毆打或者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2)違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
逮捕後無罪釋放屬於上述情況(1),可以獲得國家賠償。
違法了請律師有什麽用?1.如果被判刑請律師有用嗎?
1.判刑的時候請律師是有用的。律師可以代理投訴和指控。律師如果能找到更有利的證據,可以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如果律師的辯護技巧高,可能會從輕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二,被判緩刑後可以做律師嗎?
被判刑(緩刑)的人不得擔任律師。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
3.律師執業許可證被吊銷的;
4.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的規定,被判處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者被判終身不得報名國家司法考試。
違法了,找律師有什麽用?1.犯罪嫌疑人家屬請律師有什麽用?
(a)律師在調查階段的作用:
1.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告知家屬自己的顧慮,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慮,給予心理安慰。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初,很多人的生活環境、社會地位、心理壓力突然發生變化,很多人無法承受。貧窮之下,本不該發生的事情。
2.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說明被指控的罪名和相關法律知識。讓嫌疑人對自己面臨的困難有壹個清晰的認識,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
3.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從犯罪嫌疑人那裏了解到他是無辜的還是有罪的,幫助做壹些固定有力證據的工作,為以後成功辯護做準備。證據隨時都有丟失的危險,壹時的疏忽可能導致永遠得不到有利的證據。
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刑訊逼供。雖然我國的法制環境日臻完善,但刑訊逼供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刑訊逼供、殘害致死的悲劇。如果是刑訊逼供,律師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訴和指控,從而有效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
5.律師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從而獲得立功機會,從而減輕處罰。
6.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根據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很好地化解危機;
7.隨著刑訴法的修改,律師也將增加現場工作,更好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二)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作用:
1.會見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協助,如取保候審等。
2.律師可以向檢察院審查機關詳細了解相關案情,包括閱讀或者復制涉案的鑒定技術資料和起訴意見;
3.律師可以就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此罪彼罪向檢察機關提出辯護意見;如果檢察機關采納律師意見,可能導致案件被退回補充偵查或者不起訴。不起訴意味著嫌疑人提前無罪釋放。
4.即使不能達到上述目的,律師也可以在審查起訴階段與檢察官交流對案件的看法,從而了解檢察官的指控思維,為成功辯護做更充分的準備。
(三)律師在審判階段的作用:
1.會見犯罪嫌疑人,找出犯罪嫌疑人(現階段稱為被告人)的證據線索,為被告人收集罪輕或無罪的證據;
2.會見審判長,閱讀、復制被告人的案卷;
3.會見被告人,就律師初步形成的辯護意見與被告人交換意見;向被告人講授庭審程序和庭審中應註意的事項,必要時做壹些質證演練,以便在法庭上適當配合,爭取最佳庭審效果。
4.認真研究案情,做好充分的庭審準備。聘請國內著名刑事專家,就重大問題提供權威意見支持辯護觀點;必要時可以邀請有影響力的媒體進行監督和呼籲,確保審判公正;
5.認真應對庭審,充分說明辯護理由,曉之以理,曉之以情。盡力爭取法官對辯護觀點的認可;
6.認真準備答辯,說服法官再次以書面形式作出有利於被告的判決;以合法的方式,通過各種渠道影響法官的觀點;
7.收到壹審判決書後,及時會見被告人,告知被告人判決的利弊,並對判決是否在上述範圍內提出合理建議;
8.如果被告要求上訴,幫助被告上訴。
(四)辯護律師在二審中的作用:
1,查閱壹審庭審材料,審閱壹審辯護方案和辯護觀點,重新起草辯護思路;
2.與被告人見面,交流壹審得失和二審辯護思路,了解尚未發現的輕、無罪證據線索,收集有力證據;
3.積極與二審法官交換對案件的看法,努力推動二審審理(二審案件通常采用書面審理,壹定程度上剝奪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4.認真準備並積極應對庭審辯論;
5.精心準備辯護詞,以各種形式影響法官改判;
6.收到二審判決書後,會見被告人,分析判決書的利弊,引導被告人正確理解判決書的判決結果。如果被告要求申訴,積極幫助被告做好申訴工作。
(五)律師代理申訴的作用:
1.會見申訴人,閱讀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提出對生效判決的上訴意見,征求申訴人的意見;
2.認真準備投訴材料,提交給相關主管部門,在法律範圍內尋求以各種方式影響投訴的立案。申訴材料很重要,申訴不是必經程序。立案概率很小,上訴材料不成功,無法進入上訴程序。
3.進入審判程序後,上訴律師的代理工作類似於壹審中的辯護律師。最後,死刑復核階段辯護律師辯護成功,將是被告人最後的機會。
2.犯罪嫌疑人家屬什麽時候可以請律師?
犯罪嫌疑人從第壹次被訊問或者被偵查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時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指控。
犯罪嫌疑人壹旦被采取強制措施,其實可以委托律師介入。當然,至於家屬何時選擇委托律師,這是他們結合實際情況後的選擇。在不同的階段,其實刑事律師可以提供不同的幫助,也可以說律師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