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訴訟費的收費標準:(壹)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標準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訴訟收費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