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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安玲是誰

費安玲

費安玲,女,滿族,1959年11月生於北京,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和羅馬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和羅馬第二大學客座教授。主要從事民法學、羅馬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和保險法學領域的教學研究和實踐活動。

兼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意大利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歐洲學會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歐美同學會意大利分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特聘專家,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學術年刊《學說匯纂》、“意大利當代法學著作譯叢”、“意大利民商法譯叢”主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等學術刊物的匿名評審專家,意大利著名法學刊物《ROMAEAMENRICA.DIRITTOROMANOCOMUNE》學術委員會成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等仲裁委員會的資深仲裁員,臺灣地區中華仲裁協會仲裁人。

先後以中文、意大利文、英文、日文、韓文等發表學術論文壹百余篇,出版著作六十余部,主持各類科研項目三十余項。

先後在意大利國家科研委員會、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羅馬第壹大學和第二大學、日本早稻田大學、韓國國民大學、我國臺灣地區東吳大學等機構高校進行訪學和舉辦學術講座近六十次。

先後獲得國家優秀教材二等獎、教育部優秀年輕教師基金、北京市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壹等獎、寶鋼優秀教師獎、意大利***和國騎士勛章、第四屆“第三千年”國際獎等榮譽獎項。

中文名:費安玲

國籍:中國

民族:滿族

出生地:北京

出生日期:1959年11月

職業:教師、法學家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代表作品:《民法總論》、《著作權權利體系之研究》、《羅馬私法學》、《意大利民法典》(譯作)等

個人經歷

1979年10月至1983年8月,就讀於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3年9月至1986年6月,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法學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3年1月至1994年7月,在意大利羅馬第壹大學和第二大學法學院學習羅馬法。

1986年7月至今,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原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5年,任副教授,同年被聘為碩士生導師。2000年,任教授,2003年,被聘為博士生導師。

1999年11月至2000年5月,在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法學院進行學術訪問與研究工作。

2007年7月,作為高級訪問學者在德國明斯特大學法學院進行學術訪問與研究工作。

2002年6月至2008年8月,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

2008年9月至2018年8月,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院長。

2017年3月至4月,作為高級訪問學者在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進行學術訪問與研究工作。

1997年至2018年,先後應邀在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意大利羅馬第壹大學、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意大利比薩聖安娜高等師範學校(比薩研究大學)、德國明斯特大學、日本早稻田大學、韓國國民大學、我國臺灣地區東吳大學等大學進行學術訪學、客座講學和舉辦學術講座近六十次。

主要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意大利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歐洲學會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歐美同學會意大利分會副會長、最高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特聘專家、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羅馬法與意大利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殘疾人權益研究中心副主任。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和羅馬第二大學客座教授、中國和意大利“法典化和法學人才培養研究中心”中方主任。

研究羅馬法與意大利法的年刊《學說匯纂》的主編、意大利當代法學著作譯叢主編、意大利民商法譯叢主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等學術刊物的匿名評審專家。意大利著名法學刊物《ROMAEAMENRICA.DIRITTOROMANOCOMUNE》學術委員會成員。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深圳仲裁委員會、武漢仲裁委員會、重慶仲裁委員會等仲裁委員會的資深仲裁員,臺灣地區中華仲裁協會仲裁人。曾任北京市第二檢察分院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昌平區、平谷區政府法律顧問。2004年作為專家組成員,參加了給中***中央政治局舉辦第十二次集體學習法制專題的研究和講稿的審稿工作。2015年,擔任國務院深圳“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組法律專家組組長。

主要學術成果

主要學術論文

主要學術著作

主持的主要科研項目

組織的主要國際研討會

參與的主要立法活動

先後參與我國《著作權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總則》、《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典當法(草案)》、《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其草案的起草論證和修改論證工作。

先後向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最高人民法院等機構提交《著作權法修改專家建議稿》、《的修改建議》、《關於(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建議》、《關於(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草案修改意見》、《關於的修改意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建設與發展的意見》等立法建議和意見,其中諸多建議意見最終為立法機構采納。

主要獲獎情況

作品獲獎

教學科研獲獎

其他獲獎

自我評價

本人並非很聰明,但是刻苦,認真,執著。對所從事的職業十分敬業。不是思想家但對事物有自己的獨到見解。喜歡與朋友進行沙龍式的討論。十分厭惡自吹自擂和浮誇。外表給人以嚴肅之貌,實極為平易近人;有較為外向的表征,實十分喜歡寧靜。喜歡了解新鮮事物,外出旅遊是壹個嗜好,但在工作的壓力下該嗜好已經被壓縮在極小的空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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