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3月20日 作品征集
2012年3月21日—3月27日 作品初評
2012年3月28日—4月7日 網絡投票
2012年4月上旬 專家組終評
2012年4月28日---4月30日 創博會現場展示
2012年4月29日 頒獎典禮 主題作品:以“潮”為主題,設計相關作品
自由主題作品:可突顯從設計到產品,從產品到商品的任何題材的作品,均可作為自由主題作品參賽。
特別邀請作品:設立部分名額特邀國際國內著名設計師及各大院校藝術設計專業教師的設計作品,不參加比賽,只參加邀請作品展。 ·平面類:
海報設計/字體設計/廣告設計/形象設計/插圖設計/圖形設計/書籍設計等。需提交作品電子文檔A4幅面,不低於300dpi,存儲格式為JPEG。書籍設計另需提交作品的效果圖或實物照片均可,要能體現書籍的整體設計(包括書籍的封面、內頁和局部的設計),進入終評的作品可提供書籍作品原件。
·空間類:
空間設計/裝置設計/展示設計等。需提交作品若幹張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A4幅面,不低於300dpi,存儲格式為JPEG 的電子文檔(作品的效果圖或照片均可),要能體現作品的整體、局部等效果,初評不接受作品原件,進入終評的作品可提供作品原件。
·新媒體類:
多媒體設計/動漫設計/網頁設計/電子出版物等。需提交作品6-8張主要畫面的截圖電子文檔。多媒體作品的播放時間長度不宜超過3分鐘,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00MB,進入終評的作品需以光盤形式提供電子文檔。
·產品類:
產品設計/工藝品設計/玩具設計等。需提交作品若幹張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A4幅面,不低於300dpi,存儲格式為JPEG 的電子文檔(作品的效果圖或照片均可),要能體現作品的整體、局部等效果,初評不接受作品原件,進入終評的作品可提供作品原件。
·所有參賽作品大賽組委會將為其提供與商家對接的機會,請有興趣的參賽者在投稿時註明作品交易價格。 參賽者資格:中國大陸、港澳臺地區及海外華人在校(包括2012年應屆畢業生)本科生、專科學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院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生,在高等院校正式註冊的進修生均可報名參加。
指導教師資格:在參賽者所在的高等院校任教,並在參賽作品創作過程中提供了實際指導和建議的所有教師,指導教師在其日常教學活動中不需對參賽者有直接任教關系。未經教師指導的作品亦可以個人名義參賽。 1、所有寄送至大賽組委會的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概不退還。
2、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或團體)創作的作品,如有抄襲他人創意、構思的行為,或作品發生知識產權、版權糾紛等,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由參賽者承擔後果;評委擁有作品評選的絕對權利;組委會有權拒收任何對各國文化、民族尊嚴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參賽要求的作品,並擁有參賽作品的展覽、出版、宣傳、收藏的權利。 全場大獎:1名(獎金人民幣 2萬元及獎杯)
金 獎: 2名(獎金人民幣 1萬元及獎杯)
銀 獎: 3名(獎金人民幣 5000元及獎杯)
銅 獎: 5名(獎金人民幣 2000元及獎杯)
最佳商業價值獎:1名(獎金人民幣 1 萬元及獎杯)
最佳網絡人氣獎:3名(入選證書)
優 秀 獎: 50名(獲獎證書)
入 選 獎:200名(入選證書)
優秀作品指導獎:60名(獲獎證書)
大 賽 組 織 獎:10名(獲獎證書)
·初評作品以郵寄或郵件形式提交至大賽組委會,所有入選終評作品將參加博覽會作品大展,並正式出版作品集。部分優秀獲獎作品還將在國家級核心專業期刊上統壹發表。 1、參賽者在設計和參賽過程中如發生侵權行為,均與大賽主辦單位無關;入圍及獲獎作品壹經發現存在抄襲或其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獎品及在有關媒體公布其侵權行為。
2、本次大賽主辦單位對全部參賽作品有公開展示、印刷出版、推廣宣傳的權利,而不必由參賽者、企業授權,且不用於其他商業目的;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作者、知識產權擁有者、大賽主辦單位的同意,不得抄襲、公開展示、出版和宣傳本次大賽作品。 1、主辦單位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參賽申請的權利。如有需要,主辦單位有權修改評審標準。
2、若對獎項結果有任何爭議,壹切均以終評結果為準。
3、對本規則產生的任何疑議,大賽組委會保留最終解釋權。與本次大賽有關的任何未盡事宜,均由大賽組委會進壹步制定規則並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