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中常見的電池有電動車電池和汽車電池。
2.消毒劑和酒精最好不要攜帶。
3.除了這些,指甲鉗,水果刀,壹些洗漱用品,奇怪的自熱鍋,自熱火鍋,自熱飯,無人機,花露水,防曬噴霧,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比如榴蓮,都不能攜帶。
4.超過規定數量或重量的物品,持通票旅客可免費攜帶行李:兒童10公斤,外交官20公斤,其他旅客30公斤,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超過50公斤。
5.雷管、炸藥、鞭炮、汽油、煤油、煤炭、硫酸、農藥、香蕉水、生漆、松香等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
6.活的動物或家禽以及導盲犬等寵物除外。
7.容易弄臟車輛或者有惡臭等氣味。
8.物品尺寸和長度超過200 cm,則屬於座椅。
9.酒精燈。
10.壓縮氣體鋼定時器。
11.鋤頭和斧頭。
12.活雞及性質不明的中藥材,精裝白酒。
13.乙烷
14.活體動物和妨礙公共衛生的動物。
15.氣味等物品。
16.最大重量超過50公斤的物品。
17.火器和彈藥。
18.操作或爆炸裝置。
19.鋒利的刀。
20.正常藥物以外的化學藥品。
21.肢體殘疾等不透明液態物品。
22.按規定交付的銳器。
23.超過核定重量30%或長度超過500厘米的物品。
24.許多化妝品超過20毫升。
25.有強烈刺鼻氣味、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26.除導盲犬以外的活體動物。
27.新鮮易腐的小動物食品,大閘蟹,甲魚。
28.發膠、空氣清新劑等壓縮氣體。
29.運輸危險化學品和含有該貨物的危險品時,經營人應先向旅客介紹使用說明,並根據經營人的工作進行技術試運轉後方可發車,並有專人監護或協助辦理手續和隨車服務。停車或中途開關車門時,應確保操作者在場,以便繼續操縱和關閉車門。
30.使用為圍欄或桿子的物品、桿子底部有自鎖裝置不超過35厘米的物品、輪椅和搖擺車,標明為航空,每件重量不超過50公斤,體積不超過40*60*15厘米,經x光機檢查後方可攜帶進行旅行安檢。有隱藏電池的輪椅和搖車可按有關規定托運。活性精神藥品經安檢x光機檢查後,可按有關規定攜帶或托運。對於尺寸過大或外部尺寸過大的車輛,需要操作人員到場指導並提供車載服務。活體動物只需要檢查,需要在場指導並提供隨車服務。車站應隨時註意動物安全和良好的衛生。
31.行李托運:每件重量20公斤-35公斤,不超過40*60*16厘米。經安檢x光檢查後方可攜帶或按相關規定托運。
32.行李的接收和運輸:需要詳細記錄購物者和行李。每次航班到達後報告行李安全情況。如果認為有必要,應增加適當的乙類危險品。運輸的行李有申報價值且有額外行李用於保存的,按單程重量計算,公式或聯合收費的重量不超過20公斤,不分段增加費用。計費重量在20kg以上32kg以內的,不分段加收5%的增值費;計費重量在32kg以上45kg以內的,不分段加1%的增值費;計費重量在45kg以上的,加收基礎費的5%。旅途中增加的行李,會在行李運單上的賠償處簽字,註明增加的增值費金額,連同行李處理記錄簿,註明查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