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壹條規定了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具體流程: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程序如下:
(壹)企業自我評價及應用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按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條件進行自我評價。如果認為符合認可條件,企業可以向認可機構申請認可。
(2)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
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準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認證(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批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員工人數、學歷結構及R&D人員占企業員工比例的說明;
5.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使用年限為準),並附研究開發活動的說明材料;
6.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為實際經營年限)和技術收入。
(3)符合性審查
認定機構應當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評價專家庫;根據企業的申報材料,從專家庫中抽取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提出認定意見。
(四)鑒定、公示和備案
認證機構對企業進行認證。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公布認定結果,並向企業頒發統壹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以上知識是我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具體流程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