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認定條件
(壹)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二、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哪些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三、申請材料
企業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註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註冊登記證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四)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有五個環節,包括自我評價、註冊登記、準備並提交材料、組織審查與認定、公示及頒發證書。申請企業要完成的是前三項,其中材料準備是最重要的壹項工作。
五、後續管理
(壹)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壹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二)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後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六、發生哪些行為會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