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名稱不得與同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但是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新名稱不得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新名稱不得與註銷登記或被撤消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新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或在名稱不含行政區劃的,須另填名稱登記表,報國家工商局審批; 新名稱中冠省名的,須另填名稱登記表,報省工商局審批; 新變更的名稱還須符合國家其它有關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名稱變更登記應符合哪些條件?的延伸內容:用知識產權換資本 時下,企業之間的競爭已從資金、資源領域擴大到知識產權領域。而中小企業經常依托壹項特殊產品和服務贏得市場,就成為競爭上風所在。專家指出,中小企業的資產不是表現在有形資產上,而主要體現在知識產權這壹無形資產上。因此,壹方面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通過質押企業的知識產權來擔保,相比質押有形資產更能控制中小企業命根子。另外壹方面中小企業通過專利權質押融資,能為進壹步展開貿易提供資金支持,解決企業資金緊張題目,同時為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起到推動作用。 三種業務情勢所謂專利權質押融資,指銀行向中小企業客戶提供的以客戶專利權作為質押的融資業務。其要點在於:專利項目己構成產業化經營範圍,具有市場潛力和經濟效益;具有國家知識產權局授與的專利證書;發明專利有效期很多於1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很多於5年。該業務有以下幾種情勢:銀行+擔保公司+專利權反擔保目前,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質押合同較多的是這類情勢,但這類情勢下,擔保公司對專利權人的要求較嚴格,且貸款額度壹般不是很大。 銀行+知識產權擔保+擔保公司這套模式較重視知識產權的品質,引進擔保公司主要是為下降銀行風險提供分擔機制,壹旦企業出現貸款逾期,由擔保公司先墊付銀行的資金,再來處置專利權。銀行+專利權擔保這是政府部分提倡和推行的壹種標準模式,特別在《物權法》出臺後,應當首推這個模式,它是真正意義上的專利權質押貸款模式。專利權質押貸款的推出,使知識產權資本價值得以體現和應用,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解決資金緊張、加速知識產權和專利權的市場轉化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