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條件
(壹)已公布為企業級的工法;
(二)工法的關鍵技術達到省內領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尚沒有相應的國家、行業或省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應提供企業標準;
(三)工法經過2項及以上工程應用,技術成熟且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
(四)工法的整體技術立足於國內或省內,必須是申報單位自行研制開發或會同其他單位聯合研制開發;
(五)本省施工企業或申報工法應用實踐工程在本省的施工企業,均可申報評審;
(六)已在其他省(部)級工法主管部門申報評審的同壹工法以及已公布為國家級或其他省(部)級的同壹工法不得在安徽省申報。
二、申報程序
(壹)企業申請。工法申報企業按照《2021年度省級工法申報材料說明》(附件1)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填寫《2021年度省級工法申報表》(附件2),向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各市推薦。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企業申請後,應對工法進行評估審核,擇優推薦。所推薦工法必須保證質量,能夠達到本地區領先水平,工法內容不應雷同。
(三)網上提交。對於擬推薦工法,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申報企業通過安徽省“黃山杯”獎和省級工法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並對企業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把關,完成網上提交程序。
(四)材料報送。為保證工法評審的順利進行,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網上提交程序後,應向我廳同步報送以下相關書面材料:
(壹)每項工法由1家建築施工企業申報,申報企業須為工法的主要完成單位。對工法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等存在爭議的,不予受理。
(二)同壹工法不得同時向多個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報。
(三)超過有效期的省級工法重新申報的,按照新申報工法有關要求執行。原完成單位為兩家的,重新申報企業須征得另壹家的書面同意。
四、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網上提交及書面材料報送時間期限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