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公***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擬訂公***資源交易政策、規則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負責對建設工程招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各類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資源交易履約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履約監管;
3、依法受理公***資源交易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壹、下列公***資源交易事項,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可以按照程序列入交易目錄:
1、采用非市場化方式配置的交易事項;
2、通過二級市場進行的交易事項;
3、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交易事項。
二、下列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資源交易事項,應當列入交易目錄:
1、房屋建築、市政、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網絡等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
2、土地使用權、取水權等自然資源使用權交易;
3、國有資產股權、國有知識產權、國有技術、農村集體資產等產權交易;
4、貨物、工程、服務等政府采購;
5、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經營、公***空間廣告經營、市政公用設施及公***場地承包經營等經營權交易;
6、政府舉辦的體育賽事承辦運營權、冠名權、贊助權、轉播權等無形資產交易;
7、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汙權等環境權交易;
8、機電設備、機電產品等招標采購;
9、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開展的涉案資產處置;
10、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市人民政府認為應當列入交易目錄的。
法律依據:《上海市公***資源交易管理辦法》 第四條 本市建立市公***資源交易整合***享議事協調機制(以下簡稱議事協調機制),研究、指導、協調公***資源交易整合***享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日常工作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