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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了,專利上的所有權人怎麽變更,需提交哪些資料?

需要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是專利權人變更,要說明理由),並且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題目所說情況是屬於單位的組織形式的變化,不是專利權轉讓,不需要專利權轉讓協議。

具體變更手續:

1、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首頁左邊的“辦事區、表格下載”壹欄中有《100016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下載)。

2、提交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文件: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是單位,因其合並、分立、註銷或者改變組織形式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

1、2項的材料可通過郵局掛號信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北京市海澱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 100088)。

著錄項目變更費可通過郵局匯款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北京市海澱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 100088),註意,在匯款單附言欄中寫明: “專利號,(變)200元”。

擴展資料:

專利權與專利保護:是指壹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根據中國專利法,發明創造有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對該項發明創造擁有獨占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當然,也存在不侵權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權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專利保護采取司法和行政執法“兩條途徑、平行運作、司法保障”的保護模式。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專利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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