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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開來發票是打樣費,可以入研發費用嗎?

請參見以下內容,確認是否可以入研發費用.據我所知,多數企業的打樣費都要入期間費用的.

財企[2007]194號第壹條規定,企業研發費用包括: (壹)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於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壹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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