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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罪法院會怎麽判?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所謂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即獲利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或者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以上。所謂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1)因侵犯著作權被追究刑事責任,實施侵犯著作權罪的;(二)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三)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復制件總數在500件(份)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數量在2500份以上的,有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侵犯知識產權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壹般不適用緩刑: (壹)因侵犯知識產權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侵犯知識產權再次構成犯罪的;(二)不思悔改的;(三)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四)其他不適用緩刑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行為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向公眾傳播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銷售假冒藝術品的;

(六)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所采取的技術措施。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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