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可以是現金嗎?
股東的投資資金可以是現金。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股東現金出資如何做賬?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公司銀行賬戶收到股東出資後,出納在記賬時按實收資本賬戶辦理:
1.收到的現金投資,應在收到現金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款:實收資本
2.現金不能支付。出納應將收到的現金存入銀行,並根據銀行提供的現金支付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庫存現金
如何處理從股東處收到的投資款?
1.收到現金投資款時,應當將實際收到或存入企業銀行的金額作為實收資本。
2.若投資金額已超過認繳的註冊資本,超出部分計入資本公積,並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實收資本
貸款:資本公積
3.公司驗資前,投資者的投資計入其他應收款進行核算;可以驗資後轉為實收資本。
(1)公司收到款項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2)驗資結束後,本公司將原計入其他應付款的金額轉入實收資本: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實收資本
返還股東的投資款需要交稅嗎?
股東投資需要交印花稅嗎?
股東出資時,計入實收資本。根據《關於資本賬簿印花稅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兩規”後,記錄資本的賬簿繳納的印花稅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總額為基數,如果“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大於原已申請的資金,則追加部分予以補貼蓋章。
此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減征和免征企業賬簿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自18年5月起,按萬分之五的稅率加蓋印章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