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雇主已支付設計費的設計作品,其知識產權是屬於設計者還是雇主?

雇主已支付設計費的設計作品,其知識產權是屬於設計者還是雇主?

職務作品,壹般規定屬於作者本人;但如果雇主付過錢之後則不壹定。關鍵在於,雇主為該設計付出了多大的代價,以及作者本人在此活動中的作用。僅僅是雇主給了設計費的話,不能簡單推定雇主享有著作權。如果作者和雇主就著作權之前有過約定的話,則從約定。《著作權法》:第十壹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壹)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求采納

  • 上一篇:風電光伏的龍頭股有哪些呢?
  • 下一篇:國務院最新取消的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