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針對商品和服務的,在北京商標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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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號與商標的比較
商標是用來區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標誌。商標權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是壹種獨占權。壹般認為,商標權和商號權都屬於無形財產,都具有專用權、使用權、轉讓權和許可權。但是,商號是用來區分經營者的,商標是用來區分商品和服務的,所以商號權和商標權是完全不同的權利。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功能和作用不同。
商標主要是用來區分商品的,代表商品的信譽,必須與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聯系而存在。商標屬於知識產權。商號主要用於區分企業。代表制造商的聲譽,它必須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存在聯系。目前,關於商號名稱權的範圍尚無壹致意見。
(2)表現形式不同。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企業名稱應當由兩個以上漢字組成,只能用漢字表示。數字、圖形、拼音、英文字母全部排除。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的表現形式是復雜多樣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元素的組合,都可以註冊為商標,有些國家甚至將聲音和氣味註冊為商標。
(3)實現專有權的方式不同於程序。
商號權的實現,只要按照層級要求在工商部門申請企業名稱後同時取得名稱權,就可能是瞬間的。商標權的取得要經過申請、審查、公告、異議等程序,時間長達兩年甚至更長。
(4)效力的範圍因地域和時空而異。
中國的商標權在全國範圍內都具有法律效力。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有效期為十年,但可以無限期延長,根據《馬德裏協定》在締約國享有優先權。商號權的效力除了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外,壹般僅限於省、市、縣等某些行政區劃,但其時空效力是壹種申請,終身有效。只要主體存在,商號權就永遠伴隨著企業名稱權存在。
(5)權利的實現方式不同。
商號權的實現依賴於商事主體對主體企業名稱的持續使用,包括制造商或服務商。商標權的實現大多基於在特定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
(六)保護的基礎和程度不同。
商標權的取得依據是中國全國人大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屬於法律範疇,而商號權的取得依據是國務院批準、工商局令發布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所以只能屬於行政法規,條文不直接確定商號權的取得,而是與企業名稱權相結合。因此,僅從生產基礎本身的效力來看,顯然保護力度不同。
(7)同壹商事主體只能擁有壹個商號,但可以擁有無數個商標。
商號和商標也有許多相似之處,主要表現在:
(1)權利範圍基本相同。
商標權、商號權屬於無形財產,有專有權、使用權、轉讓權,也屬於知識產權的範疇。然而,商號的知識產權歸屬仍停留在專家討論和理論探討中。
(二)是商譽的重要組成部分。
兩者都可以表示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保證質量,做廣告。
(3)作為商事主體的專屬權利,其侵權責任非常相似,都屬於不正當競爭的範疇。
(四)兩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以壹致。
即事務所可以申請商標註冊,商標可以申請事務所。此外,商標和商品名稱可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