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是典型的“授權加工”制作模式,是動漫衍生品市場最具代表性的制作模式。著作權人或者合法授權的權利人通過授權加工的方式授權加工方加工生產,生產的產品歸權利人所有,由權利人支付報酬。會有幾種法律關系:1,壹般買賣/合同關系;2.著作權的風險承擔關系。
第壹個很好理解,和妳的問題關系不大。後壹個是版權授權是否存在法律風險的問題。至於妳給我的信息,我可以簡單地做如下分析:
第壹,關於擔保文件。根據我國現有的《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制作人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此處指廣義上的動漫形象)並制作用於商業目的,屬於侵權行為。妳的考慮很合理。至於妳說的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兩種材料來證明:1,對方與著作權許可方(史努比作品的著作權人)之間的著作權授權函或轉讓函,證明對方合法取得了史努比的著作權授權。如果對方有作品登記證,就更需要對方提供,審核各級權利人和授權,並附在合同上;2.在銷售/承包合同中明確加壹個條款,大概意思是要求對方確認其提供給他的史努比圖片或作品是合法授權的,並且是他完全按照圖紙制作的。以後如果因為這個事情發生糾紛或者訴訟,由對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關於後果。如果妳能拿到上述文件和資料,而妳的工廠是按照提供的圖紙和作品胡亂生產的,即使有訴訟,妳也已經盡到了合理註意義務,大多數情況下不會要求妳承擔賠償責任。當然這個前提是妳和對方簽的合同,包括上面第壹點,必須足夠嚴謹。
第三,關於工商局和版權問題。很多地方工商局和版權局的牌子壹樣,主要是工商局,只能管市場和商業活動。顯然,由於版權問題也會對市場和整體業務產生影響,如盜版侵權等,工商局會對侵犯版權人權益和影響知識產權市場運行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管和查處。據我所知和壹些親身經歷,壹些權利人在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並不會通過民事途徑進行取證和訴訟,而是會向相關部門反應,請求工商機關對涉嫌侵權人進行行政審查和調查。這是權利人請求公權力保護的表現。就妳的情況來看,如果工商局介入此事,壹般情況是著作權存在問題,真正的著作權人或者沒有實際授權的權利人會追究妳的責任,可能會向工商局舉報。
以上是基於對妳提供的信息的分析。本人擅長知識產權法律業務,對動漫版權市場也有壹些興趣和了解。如有其他需要,歡迎私信或郵件聯系我:lsipllawyer @ 163 . com。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