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告的版權屬於廣告商擁有(即是付錢拍攝壹方,例如NIKE,HSBC,海洋公園...等公司),但廣告片制作公司(不包括創作廣告的廣告公司)也有版權的,要視乎雙方合約怎樣定,壹般合約上廣告商只能投放壹年,和特定國家上投放.電視臺沒有廣告版權的,除非宣傳自己電視臺的廣告或電視臺自己制作的廣告,例如廣告套餐的廣告.版權就屬於電視臺.
2.廣告無播映期限,只要有錢可向廣告片制作公司買斷版權.及十分昂貴的電視臺播放費用.
廣告落畫後,電視臺不壹定keepcopy(要看會否短期內會再播),但廣告片制作公司和創作廣告的公司及後期制作公司同樣擁有母帶.下壹次再播映就要問他們取copy去電視臺.,參考:自己,1)廣告制作公司,但有時出$$拍既公司會買返。(eg.益力多)
2)無限,每份合約都唔同,(所以美源發彩可以賣廿幾年)
落畫之後點處置就真系唔知啦,我諗母帶制作公司會keep起卦!,
我請廣告公司設計宣傳海報給了費用後請問版權是我的嗎?這個問題妳是問對人了,讓之星來回答妳!
1、妳委托廣告公司設計的海報,符合《著作權法》第3條條關於作品的定義。
2、如果妳和廣告公司在承攬合同中有約定版權問題,按照合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根據《著作權法》第17條,著作權屬於廣告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七條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我公司拍的宣傳片,這個宣傳片的版權是不是歸我們多有,廣告法上是怎麽規定的啊?求知道情況的好心人解答妳好。公司宣傳片的版權歸屬問題,主要看制作合同的約定。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版權歸屬於公司所有,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宣傳片的著作權歸屬於受托方即廣告公司所有。
其他的問題諸如宣傳片裏面的對白、音樂等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還有涉及到人物的肖像權使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