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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法的作用

法律分析:(壹)保護知識產權

對於我國外貿交易而言,借助國際經濟法的應用,不僅可以保護國內企業的知識產權安全,在這壹方面,沒有指定被保護的對象,還可以促進企業的發展,使其借助正規渠道購買他國的專利,進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為此,出於充分發揮國際經濟法的考慮,我國企業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操作。第壹點,有關於創新方面,要培養企業創新意識,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對於企業發展而言,創新是前提,為此,要加大企業創新力度,加快企業創新步伐,使企業研發出更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第二點,在註意創新的同時,也要註意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壹旦有新的研究成果出現,要充分發揮法律的作用,通過正規途徑申請產品專利。如果有其他人盜用自己的專利,可以把法律作為武器,發起法律訴訟,進而保證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第三點,對於外貿糾紛方面,關於這壹內容,企業要深入挖掘法律內涵,了解其含義,以便在發生貿易糾紛時,有法可依,借助法律的正規渠道解決問題,避免不良事件的出現

(二)應對傾銷與反傾銷

對於市場的運作而言,不論是傾銷,還是反傾銷,都會產生不好的影響,都不利於市場的正常運轉。有關於傾銷這壹內容,是這樣介紹的,賣方出於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將大量低於市價的產品投放至市場,使買方市場呈現出混亂狀態,不利於市場平穩的運行下去。而關於反傾銷,則與之相反,買方出於預制傾銷情況的發生,會使用壹定的市場調節措施,壹旦方式使用不當,也會影響市場經濟秩序。關於這壹方面的內容,有如下例子可以思考。在我國加入世貿伊始,由於產品成本比較低廉,為此銷售價格也很低,因而很容易進入其他國家,對此,買方就會采取反傾銷的手段,減少我國產品的進入。針對這壹情況,我國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維護國家的利益,比如深入了解國際經濟法,使用其所蘊含的反傾銷條例為武器,切實保護企業權益,同時配合買方調查,消除其對我國誤解,壹旦出現不公正現象,要進行投訴,以保證調查結果是公正的,從而形成良好的市場定位。

法律依據:《維也納公約》

第壹條 本公約適用於國家間之條約。

第五條 組成國際組織之條約及在壹國際組織內議定之條約,本公約適用於為壹國際組織組織約章之任何條約及在壹國際組織內議定之任何條約,但對該組織任何有關規則並無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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