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國際民商事法律的適用分為以下九個方面:
?民商法適用的基本原則,其重點是:
第壹,意思自治原則。
?只有法律允許當事人有意思自治,當事人才有意思自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最遲應在壹審法庭辯論結束前提出。
?當事人意思自治不得違反我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侵害我國的利益。
?二、最密切聯系原則(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二條規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沒有規定的,適用與案件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民事主體的法律適用側重於:
?第壹,自然人
?經常居住地(婚姻和繼承除外)< 11、12 >
?第二,法人。
?國籍是註冊地,住所地是主要辦事機構,經常居住地是主要居住地。& lt14 & gt;
?限制、代理和信任
?第壹,處方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
?第二,代理。
?意思自治→內部代理關系→外部代理關系
?第三,信任。
?意思自治→信托財產所在地或信托關系發生地
?物權的法律適用
?壹、基本原則
?房地產受房地產所在地法律管轄
?動產,意思自治→適用法律事實發生時的客體所在地
?第二,例外。
?船舶:船旗國→法院所在地→原始註冊地
?飛機:註冊國→法院所在地
?運輸中的動產:意思自治→目的地
?證券:權利實現地或關系最密切地
?權利質押:設立地點
?債權的法律適用
?第壹,合同的債務
?第三,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
?商業關系的法律適用
?首先是賬單。
?第二,海事
?第三,民用飛機。
?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壹,婚姻。
?第二,離婚。
?第三,國外領養。
?繼承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壹,法律繼承
?第二,意誌。
?第三,意誌管理。
?第四,貧瘠土地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