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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會國際委員會

關於委員會的信息如下:委員會的職能是:就現代交通技術的使用、自動信息處理的增長和市場不穩定引起的商業慣例的變化提供建議;對影響國際貿易的各種法律的差異提出解決辦法;積極參與其他相關國際組織。特別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

1)通過擔保統壹規則草案。

2)支持和推動國際商會INCOTERMS的普及和推廣;

3)發布第二份保留所有權指南。

4)發布代理合同範本。

5)討論EDI系統的法律和商業問題;

6)討論國際租賃貿易。該委員會的職能是:

促進在國際銀行業務中使用自動信息處理技術,並起草新的統壹規則。如有必要,修改相關的收集、記錄

信用證等的現行統壹規則。;與商業管理委員會和其他相關國際組織合作,開展旨在獲得更廣泛的銀行法律和技術知識的活動。

主要工作包括:

1)修改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第400號。

2)對《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的解釋發表意見,研究案例等。

3)準備保函的標準格式。該委員會的宗旨是發展和促進使用仲裁來解決國際商業爭端。

主要工作包括:

1)審查多方仲裁相關問題;

2)考察國際商會仲裁示範條款及與仲裁條款相關的管轄權問題。

3)修改國際商會關於技術鑒定的規則等。

4)出版國際商會裁決摘要;協會成立於1979,旨在培養國際商法人才,為專業律師和學者搭建信息交流的橋梁。主要開展以下活動;1)組織培訓研討會,擴大對國際貿易法和國際合同解釋和執行中產生的爭端的了解;

2)加強學術機構與國際貿易商在壹些特殊問題上的研究聯系。

3)組織國際貿易法研究。

學會的學術委員會由國際商會任命的40名成員和來自世界各地的84名通訊員組成。為律師和其他對發展國際商法感興趣的人提供壹個論壇。

主要工作包括:

1)完成正在進行的項目。

2)組織國際商事仲裁和國際合同研討會。

3)培訓談判人員起草和執行國際合同;

4)完善仲裁員制度。委員會成立於1991年6月,旨在加強作為全球業主代表的國際商會(ICC)與作為非政府組織的中國國際商會(ICC)之間的合作,促進中國人民的商業國際化。

合作委員會將重點研究和討論經濟和貿易方面的政策問題,如恢復中國的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環境保護、國際貿易政策等。它將用於專業領域,特別是貨物臨時進口,商業和海事仲裁,以及國際貿易慣例。加強在銀行、知識產權、翻譯出版等領域的了解與合作。65438+1992年6月和9月在中國舉辦了國際貿易慣例研討會和銀行跟單信用證慣例研討會。合作委員會的成員是國際商會和中國國際商會的高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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