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權獨立,彼此應相互尊重,這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是國家之間發展平等互利的國際經濟、文化、民事關系的前提。
二、平等互利原則
平等互利原則是國際交往的基本原則,反映在主權國家之間,國家不分大小、強弱在法律上壹律平等,在經濟關系中相互有利。
三、遵守國際條約和參照國際慣例原則
條約必須信守,這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締約國都有遵守條約的義務,在國際民事交往中也是如此,凡是當是人的所屬國之間有***同參加或締結的國際條約,當事人的所屬國都必須遵守,當事人也必須服從。條約優於國內法,也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壹,凡是國際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的,應優先適用國際條約。
四、重點保護弱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五、維護和促進國際民商事交往發展的原則
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
(1)作為民事關系主體的壹方或雙方是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或無國籍人,有時也可以是國家或國際組織;
(2)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或標的是位於外國的物、財產,或需要在外國完成的行為;
(3)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即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據以產生的法律事實(行為或事件)發生在外國。它包括涉外物權關系、涉外債權關系、涉外知識產權關系、涉外婚姻家庭關系和涉外遺產繼承關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條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確定。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沒有規定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