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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包裝要求標準

壹、食品包裝袋國家執行標準:

1、食品包裝必須用醇溶油墨取代甲苯油墨,兒童食品的包裝顏色不能太多。

2、食品包裝的物理指標和元素含量必須符合標準,可能危害健康的材料,絕對不允許用來包裝食品。

3、食品標準局有專門的部門對食品包裝進行監控,要求包裝必須印上“合格標簽”,並註明耐熱溫度。

4、食品可能接觸到的材料都屬於食品包裝,這不僅包括普通的塑料袋、紙袋,而且包括罐頭內的塗層、容器蓋子、開口處的密封材料等。

二、產品外包裝什麽樣的算侵權

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比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對於其中某些相近似產品的細微差別,普通消費者往往會忽略掉,而專業人員則很容易分辨出來。在判斷被控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時,如果從專業人員的角度出發,對權利人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進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應當以普通消費者的審美觀察能力為標準,不應當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審美觀察能力為標準 .對於類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產品,如果普通消費者施以壹般註意力不致混淆,則不構成侵權,如果普通消費者施以壹般註意力仍不免混淆,則構成侵權。

1、肉眼觀察。

判斷被控侵權產品是否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或相近似,應該根據普通消費者用肉眼進行觀察時是否會產生混淆來判斷,對視覺觀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儀器或化學手段進行分析比較。觀察時應以產品易見部位的異同作為判斷的依據。

2、隔離觀察,直接對比。

在具體判斷時,首先應當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分別擺放,觀察時在時間和空間上均要有壹定的間隔 .這種隔離觀察的方法可以讓審判人員對兩種產品產生直觀的感覺即第壹印象。其次,再將兩種產品擺放在壹起,由審判人員對兩種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直接對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異同,將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最終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結論。

3、整體觀察,綜合判斷。

判斷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不能僅從外觀設計的局部出發,或者把外觀設計的各部分割裂開來,而應當從其整體出發,對其所有要素進行整體觀察,在整體觀察的基礎上,對兩種產品的外觀設計的主要構成和創新點進行綜合判斷。

三、包裝侵權如何處罰

包裝侵權有可能會涉及民事上的知識產權侵權責任,也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責任。民事上的包裝侵權賠償數額,依據被侵害的經營者所遭受的損失來定,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果是工商機構查處並處罰的,根據情節處以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銷售偽劣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條規定量刑。如果只是被侵害人提起民事訴訟的話,壹般不會有這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壹同貯存、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應當符合前款第六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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