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流程如下:
1、專利局的受理。申請專利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在提交專利申請時應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並按規定交納相關的費用。申請人提交了專利申請後,專利局確定專利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發出受理通知書;
2、初步審查。專利局受理申請後,會對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在初步審查合格之後,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內公布;
3、公布階段。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
4、實質審查。如果實質性審查合格的,專利局將對申請的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授予專利權;如果不合格的,申請人應相應的修改申請文件,合格的授予專利權,不合格的駁回專利申請;
5、授予專利權。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後,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年費和公告印刷費,同時還應當繳納專利證書印花稅。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專利權證書。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壹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九條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壹項專利權。但是,同壹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