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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專利指的是什麽

在我國,專利的含義有兩種:

1、口語中的使用,僅僅指的是“獨自占有”。例如“這僅僅是我的專利”。

2、在知識產權中有三重意思,比較容易混淆,具體包括:

第壹:專利權,指專利權人享有的專利權,即國家依法在壹定時期內授予專利權人或者其權利繼受者獨占使用其發明創造的權利,這裏強調的是權利。專利權是壹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占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授權或許可。

第二: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並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專利”在這裏具體指的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技術或者方案。(所謂專有技術,是享有專有權的技術,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專利技術和技術秘密。某些不屬於專利和技術秘密的專業技術,只有在某些技術服務合同中才有意義。)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壹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該國內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並需要定時繳納年費來維持這種國家的保護狀態。

第三:指專利局頒發的確認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的專利證書或指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獻,指的是具體的物質文件。

國家知識產權局,由申請人向政府主管部門(在中國,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批準後,才能取得專利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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