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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能

(壹)秘書壹局。辦理國務院全體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等會務及國務院領導同誌內事活動、政府信息公開、文電收發運轉和國徽印鑒管理、信息、檔案、公文核稿、文印、機要通信和機要文件交換、辦公廳保密、《國務院公報》和《國務院大事記》編輯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書二局。辦理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環保、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農業、商務、銀行、審計、國資監管、海關、稅務、工商管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林業、旅遊、氣象、證券、保險、電力監管、扶貧、供銷、貿促及港澳經濟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三)秘書三局。辦理教育、科技、國防、外事、政法、民族、監察、機構編制、民政、文化、衛生、人口計生、廣電、新聞出版、體育、知識產權、宗教、參事、機關事務管理、港澳臺僑、法制、地震、自然科學基金、婦女兒童、殘疾人工作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系全國人大、全國政協、軍隊、宣傳、統戰等方面的工作。承辦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負責國務院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國務院領導同誌指示;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國務院領導同誌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安全生產、信訪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五)督查室。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有關中央機關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組織擬訂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司局的經常性督查工作。

(六)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國務院領導同誌辦公室和機關的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以及中南海北區有關會議、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組織開展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負責國務院辦公廳聯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計算機網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人事司。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

(八)行政司。負責國務院領導同誌的服務事務和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

(九)財務室(副司局級)。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制定機關政府采購工作相關制度,承辦機關政府采購計劃、合同審批工作,監督機關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法律依據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第三條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

國家減災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重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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