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杭州市委關於制定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第壹條第二款,是“亞運、大都市、現代化”的重要窗口期。我市發展具有良好的基礎和獨特的優勢,“壹帶壹路”建設和長三角區域壹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的深入實施,賦予了新的歷史機遇。與此同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科技高質量發展的“硬核”支撐還不夠強,城鄉發展還不協調,城市國際化水平有待提高,公共衛生、生態環境保護、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等領域還存在短板和薄弱環節。我們要牢記“兩個大局”,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機遇意識、競爭意識和風險意識,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斷開創改革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