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是申請文件的核心部分。申請人申請國家保護發明創造並劃定保護範圍的文件。壹旦獲得批準,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寫壹份與申請人利益的書是非常重要的。
1.應當簡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說明書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術特點。
2.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技術名詞、術語應與說明書中壹致。
3.壹項權利要求要用壹句話來表達,中間可以有逗號、頓號,不能有分號和句號。
4.權利要求只講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不允許陳述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5.權利要求又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
6.壹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只應當有壹項獨立權利要求。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限定專利申請的保護範圍。在專利權授予後,權利要求書是確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範圍的根據,也是判斷他人是否侵權的根據,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權利要求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
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它是記載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必要技術特征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是引用壹項或多項權利要求的權利要求,它是壹種包括另壹項(或幾項)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又含有進壹步加以限制的技術特征的權利要求。進行權利要求的撰寫必須十分嚴格、準確、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術方面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