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緊缺人才生活補貼
怎麽發放:
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市和縣(市)區、開發區各承擔50%,每年發放壹次;市屬國有企業引進人才生活補助由市政府全部承擔。
發放標準:
符合條件並通過申報審核認定後,申報人持續在申報企業工作,3年內可按以下標準享受生活補助:
⑴滿足基本條件的以下人員 每月可享受3000元生活補助 :
?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技術骨幹;
?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主要完成人;
?市級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獲得者;
?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含高級技師)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的專業技術人才。
⑵滿足基本條件的以下人員 每月可享受2000元生活補助 :
?具有中級職稱(含技師)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的技術人才;
?合肥市急需緊缺專業“雙壹流”高校和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其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各縣(市)區、開發區認定的具有獨立知識產權或特殊專長的緊缺人才。
依據: 《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資助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