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版權保護領域,權利人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之間正在開展壹場曠日持久和規模宏大的戰爭。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是壹個最快的時代,因為互聯網技術已經打破了傳統的版權的所有者、傳播者和使用者之間的利益格局,這個互聯網領域來說,我覺得傳統的電影業、音響業和出版業,與網絡技術產業發生了激烈的利益沖突。我們看到在網絡業務方面,基於網絡視頻、網絡音樂、網絡新聞、網絡購物、BBS、博客、視頻這些網絡技術無壹不涉及到版權問題。
上世紀90年代末,北京市法院開始受理涉及網絡的著作權案件,至今已近十年。上世紀90年代末,此類案件數量很少,類型單壹,爭議的難點主要集中在對數字化的作品是否保護、著作權法可否適用於網絡環境等基礎問題上。隨著2001年10月《著作權法》的修訂,以及2006年5月《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公布施行,尤其是近幾年來,涉及網絡的著作權糾紛案件迅速增長且全面開花,已成為了北京市法院著作權糾紛案件審判,甚至可以說是知識產權案件審判的重要內容。
據統計,2005年北京市法院***受理壹審著作權案件1126件,其中網絡著作權案件66件,占5.86%;2006年***受理壹審著作權案件1555件,其中網絡著作權案件85件,占5.47%;2007年***受理壹審著作權案件1885件,其中網絡著作權案件400件,占21.22%;2008年上半年***受理壹審著作權案件1147件,其中網絡著作權案件或者與網絡有關的著作權案件1304件,占75%。可見,網絡著作權案件在北京市著作權案件中壹直占有壹定比例,近兩年來更是明顯增高。同時,網絡著作權案件相比涉及網絡的商標權案件和不正當競爭案件,無論從絕對數量,還是所占各自案件的比例上都明顯較高。網絡著作權案件已經成為著作權案件中壹種常見而重要的類型。
案件數量增長迅速。北京市法院2006年受理的壹審網絡著作權案件比上年增長了28.79%,2007年則是2006年的3.71倍,而2008年上半年又同比增長了47.09%。網絡著作權案件的顯著增長,壹方面反映出目前網絡上侵犯著作權的現象比較嚴重,著作權人網絡著作權的維權意識日益增強;另壹方面也反映出網絡已成為經濟、社會、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網絡已滲透到各個方面,成為市場經營的重要場所和手段。
案件類型復雜多樣,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但焦點又相對集中。受理的案件中,視頻分享網站傳播影視作品的侵權糾紛已經超越了局域網(如網吧、KTV歌廳)傳播影視作品、音像制品的侵權糾紛,數字圖書館侵權糾紛,提供網頁快照、歌詞快照服務的侵權糾紛,提供搜索引擎、鏈接服務的侵權糾紛,提供信息存儲空間的糾紛、P2P侵權糾紛,上升為規模最大,最受關註的壹類網絡知識產權糾紛。
在上述大量的視頻分享案件中,相當大的壹部分是以視頻網站的敗訴進行判決的。這壹現狀,與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視頻分享網站的案件過程中不顧《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規定的“避風港原則”,濫用“紅旗原則”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