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美國得克薩斯州馬歇爾地區法院提交答辯,否認復制思科的互聯網操作系統軟件,對思科
提出的侵犯其5項專利的指控也壹壹否認,並指控思科出於壟斷電腦網絡設備市場的目的,
詆毀華為的公司形象。此時這場貌似商業糾紛的貿易戰爭才真正打響。此案折射出我國在產
業布局上的疏漏問題,而知識產權的防禦體系的建立更是壹個需要政府、企業、學界和媒體
***同營建的系統工程,舉國上下都應該狠狠地補上這壹課。 國內企業管理層沒
有法律專家 面對知識產權的陷阱,首先受到傷害的必然是企業。國內律師普遍感覺到,“打官司”在國人頭腦中根深蒂固的概念還是“花錢消災”——完全是事後處理的心態,沒
有預防的概念。這往往給企業帶來了隱患。鐘青律師更是壹針見血地指出,國內很多企業的
管理者不是沒有能力預見風險,而是心存僥幸,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流程遠遠就沒有達到國
際化的水平。 聘請法律專家出任公司高層,負責公司經濟行為中的法律事務,在國外企
業中是非常普遍的事。而在中國企業的核心領導層惟獨沒有法律專家。所以他們無法在日常
運營中早早地預見到投資、技術研發和產品推銷方面的法律風險。本次華為被訴的案件中,
思科方面的發言人就是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總裁。 在調查中發現,國內企業已組建法律部
門的為數寥寥。而近幾年外資企業在國內的招聘中,除了銷售、技術和財務人才外,還出現
了合同管理員這樣的職位。他們的職責就是從法律角度審訂、維護和管理合同,如果發現問
題,會及時對相關操作人員發出預警。 而且,國內企業還普遍缺乏長遠發展的意識,註
重短期利益。寧肯花上百萬元去打廣告,也不願意拿出壹分錢請法律專家坐下來幫助企業搞
清楚知識產權的細節問題。 “標準”背後也有陷阱 移動通信、攝像、錄像、
DVD 、互聯網以及銀行信用卡等新經濟領域中,基本上沒有傳統的技術。我國在這些產業領域
壹般都沒有自己的技術標準,大都是引進國際的標準。“我在1999年開始關註標準和知識產
權的問題,但是當時國內很少有人對此做專門的研究,所以很少有人註意到問題的嚴重性。
我們研究以後覺得非常‘可怕’。”以理性語言見長的北大副教授張平感性地說。 張平教
授在研究中發現,我國在研究ISO 、國際電工、歐盟的數字電視聯盟、美國的MTV 以及DVD
標準時,都發現有知識產權的內容。但是在翻譯這些標準的條款時,卻把有關專利等知識產
權的問題給略過去了。這表明當時作為知識產權的小國,我們沒有明了標準和知識產權之間
的奧秘,以為標準公開了,就可以無償使用了,完全沒有註意到標準裏的專利也是要付費的。
我國的企業就在DVD 事件遭遇了這樣的難題。國際上的幾大企業在DVD 上形成了強大的聯合
壟斷,我國卻沒有反壟斷法以應對。美國早在1995年就制定了《反壟斷法》,這些企業早早
地就繞過了這些法律,他們在全世界發布的聯合聲明也是有效的,因此,我國企業只有“乖
乖地交錢”。上個世紀的90年代,與國際上大企業密切相關的國際組織在修訂自己的標準的
時候,我國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也沒有及時在國內的企業界宣傳,所以導致了很多隱患。
[!--empirenews.page--] 張平教授還提醒說,我國政府也應該大力宣傳可以使國內企業
應對國際知識產權的那些法律工具和協議。“政府有義務把知識產權問題的嚴重性告訴公眾,但這壹點我們的政府做得有點欠缺。比如,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鋪天蓋地地宣傳知
識產權保護,讓全國人民都知道如何去保護人家的權利,但我們在這方面是權利小國,卻忘
了告訴我們的民眾,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所簽定的壹攬子協議中還有壹個TBT 協議。這個
協議允許我們通過技術標準、技術規章、包裝、裝潢和產品認證等手段制造壹個市場準入門
檻,以排斥其他國家在技術上給我們造成的貿易壁壘。” 避免產業布局的“地雷” 中國工程師竟然不能在自己所創造的新技術上簽名,更不能申請專利! 這樣的咄咄怪事正在我
國的很多領域上演。與美國波音公司合作的兩個大企業的總工程師向張平反映,他們與波音
公司完成的所有產品中,中方人員提出了很多先進的建議和方案,卻只有美方工程師有權簽
字認可,而這裏面的許多方案中是可以產生中國人的專利的,但是現在他們不但沒有權利申
請,甚至沒有提建議的權利,“因為當初的合同就是那麽簽的! ” 在以市場換技術,或者
以市場換取其他國家利益時,同樣存在如此觸目驚心的事實。高通與我國簽定的合同就把國
內的許多制造商排除在外了,我國政府希望的振興制造業的想法可能落空。張平告訴記者:“高通當時給我們的中國聯通的合同是極不公平的,但由於我們是壹攬子簽下來的,像中興、
華為、大唐這樣的制造商根本沒有談判的余地,因為上面的協議已經覆蓋下來了,下面的問
題只能是小修小改。但是在知識產權方面,高通給出了非常苛刻的條款。” 這些事實表明
國內某些管理部門的產業布局能力欠佳。任何新興產業的發展都應該是技術、法律建設等諸
多問題的系統設計工程,至少要有這樣的意識。老話說得好,應該是“吃壹塹,長壹智。” 媒體、學界責無旁貸 張平總結說,在知識產權的問題上,國內的媒體和法律學界都責無
旁貸。媒體對待知識產權的案件,不能夾雜著民族情緒炒作壹陣就停止,而應該要引導社會
去想對策,引導企業界長期重視知識產權問題。 另外,她認為法律學界應該彎下腰來做
點實事。“我認為目前國內的法學界和知識產權界沒有足夠的研究報告出來。在國外的法律界,任何壹個政策和法律後面都有數據支撐,有實戰的分析。但在我國的法學界不註重實踐分析,
只是註重理論分析。因為如果做實戰分析,教授們就出不了成果,評不了職稱! 但如果沒有這
樣的分析,就會影響我們政府官員的決策和政策的制定,他們外出發言也沒底氣。” 僅僅露出冰山壹角 深度點評 華為是個先鋒,這個1988年以電信設備制造商起步的小
公司,近年來又在網絡設備領域獲得長足發展,2002年銷售額已經達到了220億元人民幣,被認為是中國目前最富有的民營高科技企業。 因其出色的表現,華為從今年年初開始也
成為訴訟案中的“先鋒”——它成為引起國外企業“恐慌”並試圖以法律手段遏制其成長的
首批國內企業之壹,同時,也引發了國內企業關於建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體系的深層思考。
[!--empirenews.page--] 事實上,危機壹直潛伏在冰山下。應該看到,思科的起訴絕非
壹時沖動,對華為的關註也應該有壹段時間了。壹直隱而不發的原因,是他們認為中國國內
企業比較弱小,不足以在國際市場構成威脅,還有壹個原因是他們不希望花費了大量的精力
與中國政府建立起來的合作關系,因壹起訴訟案而破裂。 但是現在情況顯然不同了,華
為不但在國內成為中國電信市場的主要供應商,而且在美國成立了公司。面對迫在眉睫的競
爭,思科最終還是選擇起訴,但同時又聰明地維護著“陣地”,官司還沒打,就先聲稱“很高
興看到中國政府將充分保護西方企業的知識產權。” 有句話叫“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國內的設備供應商及軟件制造商擔心,國內企業在進入國際市場中的知識產權糾紛才剛剛開
始,今後遇到的障礙可能會更多。最近兩年,中國企業在核心技術上屢屢受到外國公司的起
訴,威盛接連遭到英特爾的打壓,國內DVD 廠商受制於人,無壹不是因核心技術的缺失而自
釀苦果。如果把這種競爭比作壹場球賽,那麽中國隊就好像是在踢客場,既然已經失去了制
定規則的主動權,就應該遵守別人的規則,否則很可能被裁判亮牌。 並非危言聳聽,華
為案只是露出冰山的壹角。有關“重視研發自有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的呼籲應該被放大,
國內企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應多花些時間和金錢在打基礎的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