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就遇到這樣的挑戰:討厭壹個人!
事情還是源於讀書會。我是方糖讀書會的帶領人,基於對方糖讀書會這種專有氣質的喜愛,我願意做這個靈性療愈性質的讀書會的傳播者,也喜歡自己和大家壹起浸泡在讀書會裏的相互療愈的氛圍。
因為是療愈的這個特質,方糖讀書會迎來了壹位心理課程品牌負責人加入方糖讀書會,並且在她參與過後還邀請她的另壹位合作者也參加過壹次方糖,自此就在沒有出現在過方糖讀書會的現場。
壹個偶然的機會,我從他們品牌的壹位學員那裏得知他們也在做讀書會,而且是品牌內傳承性質的讀書會,看了他們讀書會流程後,我立刻理解了她玩票性質的參與方糖讀書會的用意,因為流程幾乎和方糖壹模壹樣。
看完後我立刻有情緒出來了,抄襲!
當然,這份情緒還夾雜著過往跟她合作以及相處時的壹些不認可。總之就是覺得這個人好討厭!
可是,這個“討厭”的認定壹出來,突然想起來曾經看到的那句話“討厭壹個人是因為自己修為不夠”。
哦!我的修為還是不夠,學了這麽久,還有那麽多問題,帶著自己的問題去看別人,去評判別人,還會孩子氣壹般地“討厭”別人。
所以我沒有去找她“對峙”,當然,我天然對於對抗這類的事情是有恐懼的,這點我是知道的。
可是依然覺得很有情緒,於是我請教了壹下方糖讀書會的負責人,關於方糖讀書會的知識產權問題,他是這樣回復我的:
“如果是認識的朋友,請妳提醒壹下對方。做知識心靈類的,敬重的心還是要有的。若真的喜歡方糖,歡迎加入。但只是拷貝方糖的東西,就說不過去了,尤其是文化類的,即使沒有知識產權,大家也可以辨識出來,互聯網時代,壹切都是有記憶的。”
是啊,她也是做心理品牌,心靈類的愛好者,最基本的“真誠”與敬重心”是要有的,於是,我決定去找她提醒壹下。
可是,正如我不喜歡她作風,第壹輪的提醒,她不承認,還丟給我壹段的理由,我緊接著把他們讀書會的word文本流程發給她,她才承認,而且是說這是他們最早的版本,現在改版已經不壹樣了!
哦!鬼才信!明明是近期在他們社群裏傳播的版本,她真的好討厭!!
突然覺的我被這個討厭的人影響到心情了,而且蔥發現抄襲到現在還在影響當中,我不是應該把自己生命最好的狀態留給自己,留給對我重要的人嗎?
對於這個人,我可以大聲說:我不喜歡妳!妳從我的世界裏走開!
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了,然後翻篇兒,不再打交道,還自己那個舒適的空間,安然自在!
呼~~
好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