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房屋建設管理機關反映,請求處罰開發商。房屋建設管理機關只有行政權,沒有民事審判權,只能處罰開發商,而無權要求開發商足額、及時賠償業主。所以,對於業主的反映,房屋建設管理機關只能調解。房屋建設管理機關會在調解數次無果後,建議業主采取法律手段。
3、向法院起訴。迅速及時的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開發商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或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起訴的請求及證據材料
壹、證據材料
(1)開發商的主體資質情況: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工商註冊登記情況(可以由律師協助調取)
(2)房屋買賣相關的材料:包括房屋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入夥通知書等等。
二、訴訟請求:
壹般有兩個訴訟請求:
第壹、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人民幣XXXXX元;(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計算)
第二、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三、費用
立案費、保全費(如申請)、律師費(如聘請)、交通食宿費(如自己起訴) 開發商策略 壹、開發商壹般會稱,房屋延期交付是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的原因,與自己無關,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通知業主入住,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強行要求業主簽訂同意接受開發商的條件並簽訂和解協議或簽署放棄賠償要求的承諾書,否則,不予配合辦理入住手續。 業主相應對策
壹、尋找開發商所稱不可抗力不成立的事實依據或法律依據。
二、壹般合同會約定,發生不可抗力後,遭遇不可抗力的壹方應當及時通知另壹方,而開發商壹般不會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或合理期限內通知業主的。開發商未通知表明,沒有發生不可抗力或不可抗力不影響合同的履行。
三、拒絕簽署開發商事先擬好的協議或承諾書,但註意保留證據,以證明未能按照入住通知書通知的時間辦理入住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 律師特別提醒
如果業主拒絕接受開發商的條件,拒絕簽署開發商事先擬好的協議或承諾書,而是直接選擇訴訟途徑,可能無法辦理入住手續,直至訴訟結束方能辦理入住手續(訴訟時間可能長達壹年以上)。業主對此應當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