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存續期間自願放棄房屋產權的,另壹方在取得房產後,應當給予相應補償。房產原則上由夫妻雙方分割,所以如果放棄產權的壹方要求另壹方支付不超過房產市值壹半的購房款,法院是會支持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二、房屋產權有哪些類型:
房屋產權的種類如下:
1,商品房,包括商品房銷售和商品房預售;
2、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邢弢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3、廉租住房方面,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中,明確廉租住房保障的目標和措施;
4.小產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