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促進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經濟貿易、對外貿易、科技、知識產權和信息產業的工作部門,依法行使經濟貿易、對外貿易、科技、知識產權和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職權。
經濟促進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新區招商引資發展規劃,制定促進新區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2.負責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監管和內外資項目入駐後的服務管理。
3、統壹管理進出口企業及其業務,指導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4、負責新區投資、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統計工作。
5.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負責制定全區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國內區域經濟合作、旅遊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7.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統計、指導和服務;
8、負責全區的投資規劃、目標分解、考核、綜合統計和簡報;
9.負責組織和參加國內外投資促進和區域經濟合作展覽會和交易會。
根據上述職責,經濟促進局下設三個內設機構:
(1)投資促進科
負責制定新區重大項目的發展規劃、總體投資計劃和專項投資計劃;負責招商引資的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投資項目的跟進和審批。
⑵經濟發展科
制定促進新區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新區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實施經濟發展、行業(產業)發展、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經濟發展實施計劃;負責相關行業和產業經濟信息的收集、統計、傳遞和服務。
⑶管理事務科
負責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監管和內外資項目入駐後的服務管理;統壹管理新區進出口企業及其業務,指導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