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濟寧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炸
竹排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縣行政區域內禁止、限制和燃放煙花爆竹
經營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縣政府應當加強對煙花爆竹管理的組織。
領導,將煙花爆竹禁放限制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和社會治安。
綜合治理,建立煙花爆竹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研究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管理實施方案,綜合協調相關。
重大問題。
第四條縣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條件。
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本縣下列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以下簡稱“禁區”):東部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嘉祥縣。
邊界線,西至仙坡橋-S244線-嘉良路-S319線。
——S319線北外環交叉口,南起洙水河北岸,北至北外環。
嘉祥化工園區被列入年度禁入區:東面是雪公岔河,西面是雪公岔河。
至明德路,南至角曼線,北至洙水河。
鎮(街道)根據實際面積,可以提請縣政府劃定鎮(街道)。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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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規定的縣城行政區域,包括禁區邊緣的街道、
道路兩側的房屋和內部區域。
第六條本規定第五條所列區域以外的下列場所禁止進入。
燃放煙花:
(壹)文物保護單位;
(二)火車站、汽車站、高鐵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
新西蘭和鐵路線安全保護區;
(三)高架道路、立交橋、過街天橋、隧道;
(四)建築物的走廊、樓梯、屋頂、陽臺和窗戶;
(五)倉庫、停車場;
(六)商場、集貿市場、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七)辦公區、醫療機構、教育機構、養老機構、
公共文化場所和宗教活動場所;
(八)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經營和儲存單位;
(九)安全保護區內的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設施;
(十)公園、綠地、風景名勝區、森林、苗圃、濕地等重點防範。
防火區;
在前款規定的場所設立經營管理單位或者產權單位。
禁止使用明顯的警告標誌,並做好防護工作。
第七條公安、應急、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和行政審批。
務、環保、住建、教育、民政、宣傳、縣社區、財政等部門。
和煙花爆竹協會按照下列職責,配合* *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管理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查處非法燃放行為。
煙花爆竹;構成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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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行為,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按
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應急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
負責清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的批發市場、展廳和倉儲。
倉庫和零售點應當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配合公安機關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行為,負責查處在縣城禁放區燃放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煙花爆竹。
煙花銷售標誌和標牌。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檢驗;對...負責
監督餐飲業業主在酒店、賓館接待期間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管理、提醒和勸阻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配合公安機關開
煙花爆竹管理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窗口正在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和戶籍登記。
記、產權登記等業務,應通過發布公告、設立公告欄。
以其他形式,開展依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申請經營。
根據單位和個人情況做好宣傳工作。
環境保護部門會同氣象部門負責大氣汙染物的監測和控制。
開展空氣汙染預測分析,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汙染程度及時提出建議。
縣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重汙染天氣預警,並酌情
啟動和終止本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配合公安機
開展煙花爆竹管理的其他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禁止和限制所有物業公司和施工單位。
宣傳、制止、報道等。,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管理其他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在校學生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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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教育,引導學生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用“小手拉大手”
“大手筆”的形式加強了禁止和限制的宣傳引導。
民政部門負責督促婚姻登記機構和殯葬服務企業辦理。
參與婚喪嫁娶的群眾要宣傳教育管理煙花爆竹,
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婚喪信息,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禁止和限制管理中的其他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播放公益廣告。
以電影傳播的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禁止標語,定期制作專題節目。
宣傳燃放煙花對空氣質量和健康的危害,普及。
禁止和限制燃放的方針,揭露非法燃放行為,是煙花爆竹管理的重點。
工作順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縣人社部門負責管理本系統所屬企業的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管理,嚴禁在縣政府規定的禁放區銷售煙花爆竹。
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管理專項資金。
群眾舉報獎勵資金。
縣煙花協會應充分發揮協會的科技引領、服務引領和安全保障作用。
管理起主導作用,為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引進和制定煙花爆竹。
禁限放政策提供智力和技術支持,盡壹切努力做政府的參謀和幫助。
手;積極搭建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平臺,做好煙花爆竹宣傳落實工作。
禁限放政策的提倡者和倡導者。
禁入區和禁入區內的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內部單位(包括
家屬區)煙花爆竹禁放限制,加強值班檢查工作,及時發。
現在,勸阻並制止本單位的非法燃放,並向公安舉報。
機關,配合做好證據收集和調查工作。
應急、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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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違法行為。
燃放煙火的行為。
第八次啟動重汙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全縣範。
圍欄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由縣政府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鄉鎮(街道)應當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進行管理。
進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設置煙花爆竹管理工。
作為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燃放工作。
禁竹和禁放管理。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機構
企業應配合管理煙花爆竹,並應設置香煙。
煙花爆竹管理宣傳欄;定期召集轄區婚慶公司和客人。
圖書館、酒店、紅白理事協會、業主代表召開禁止和限制發行座談會,宣布
溝通、禁止和限制發布的政策;加強對禁止和限制村民(居民)和業主放生工作的宣傳
教育,制定村(居)公約,負責上門告知轄區內的婚嫁情況。
結婚、喬遷、開業、奠基、封頂等活動的犧牲品,杜
千萬不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經營餐館、酒店、賓館的,
應該告知消費者不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對於勸阻無效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列出相關責任清單
部門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條發現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公安、
應急管理部報告。如查實,視情節給予舉報人100。
元至500元獎勵。
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第十壹條禁放區全年禁止設立煙花爆竹批發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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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廳、倉儲倉庫、零售點全年禁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應急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違反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根據
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間允許燃放,
允許個人燃放標有“個人煙花”的煙花爆竹,但要遵守。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重大節日確實需要在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舉辦焰火晚會的。
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間內,從事
為慶典、婚禮、葬禮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排放。
煙花爆竹提供相關服務。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濟寧市煙花爆竹
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65438元以下。
罰款之下。
第十四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地點。
燃放鞭炮,或者以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按《濟寧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處理。
有關規定責令停止排放,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五條燃放煙花爆竹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損失或者
行為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或者監護人應當
法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
方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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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有關部門應當對違反本規定的違法信息依法處理。
進入公共* * *信用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按照黨員幹部管理權限,實行責任追究。正確
黨員幹部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移交縣紀委、監察委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在管理工作中,相關部門或工作人員未履行監管職責,存在違規行為。
燃放煙花爆竹的方法由具有管理權限的職能部門發起。
程序。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2021 12 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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