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2、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並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5、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
6、經所在單位同意。
法律規定,實行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有關報名條件、考試合格優惠措施,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其申請律師執業的地域限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律師執業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實習活動,並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
申請兼職律師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執業申請書;
2、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律師資格證書;
3、律師協會出具的申請人實習考核合格的材料;
4、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5、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
6、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經歷及證明材料;
7、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兼職律師執業的證明。
法律依據: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證書,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有關報名條件、考試合格優惠措施,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其申請律師執業的地域限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申請律師執業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實習活動,並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
第七條
申請兼職律師執業,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
(二)經所在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