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開發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省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2.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單純從事軟件貿易的企業不得享受。
3.具有壹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服務。
4.具有從事軟件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5.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0%。
6.軟件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軟件收入的8%以上。
7.年軟件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銷售收入的50%以上。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信息產業部委托認定機構認定的證書、證明文件。
2.以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
3.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和人員等基本條件,其生產過程和集成電路設計的管理規範,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
4.自主設計集成電路產品的收入及接受委托設計產品的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