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貿易法:包括國際貿易協定、貿易政策、貿易爭端解決等。
2.國際投資法:包括國際投資協定、投資保護制度、國際仲裁等。
3.國際金融法:包括國際貨幣體系、國際金融協定和國際金融監管。
4.國際稅法:包括國際稅收協定、國際稅收政策和避免雙重征稅。
5.國際知識產權法:包括國際知識產權協議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6.國際勞動法:包括國際勞工協議和勞工權利保護。
擴展知識:
國際經濟法涵蓋廣泛的法律領域,涉及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比較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諸多法律學科。它主要調整跨國經濟活動和貿易關系,包括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國際金融、國際稅收、國際知識產權、國際勞工等領域。國際經濟法的概念源於國際商務實踐,其發展與國際經濟活動的多樣性、復雜性和變化性有關。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已經成為國際商務活動和政治經濟關系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此外,國際經濟法還涉及其他領域,如跨國公司的法律責任、國際商事仲裁、國際商事合同等。這些領域為國際經濟法的發展和完善提供了豐富的內容和挑戰。國際經濟法是指國家之間的調整;國際組織之間;
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其他國家的國家和私人之間的關系;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的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隨著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和經濟往來的日益增多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幹預日益增加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壹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了大量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並以國家間條約的形式出現。作為壹門學科,國際經濟法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的。國際經濟法系統而深入地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