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商號權和商標權都屬於知識產權範疇。商號權是商號使用人將其商號依法登記而取得的專用權。商號作為生產經營廠商的字號,是企業名稱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標權和商號權的沖突的原因是:(1)采取分別立法、分別註冊、分別管理的方式。商標主要受《商標法》的調整,商號主要規定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兩者是並行的制度,對商標的保護不涉及商號,對商號的保護也不涉及商標。(2)商標和商號法律保護的不平等,《商標法》是法律,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只是行政法規。而且商號實行分級登記管理。目前所發生的商號權與商標權沖突主要有兩種形式:壹是將其他企業的商標作為商號使用。二是將其他企業商號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註冊。就第壹種形式的沖突,《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已有壹定程度的解決。但是對第二種嚴重侵犯企業商號權的保護,法律規定仍是空白。所以應明確商號權的性質,建立統壹管理、統壹保護體制。建立馳名商號評定制度,進行完全保護,禁止將登記在先的馳名商號註冊為商標。在商號立法中,要明確將他人在先的商標作為商號登記的禁止要件,區分馳名商標和壹般商標,分別給予完全保護和壹般保護。對於馳名商標,應賦予完全保護,對壹般商標給予壹般保護,從而可以減少費用,節省資源,提高效率。
上一篇:出售繼承的房屋需要繳納遺產稅嗎?下一篇:江西企業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