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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客體的特征。

答案:(1)知識產權,也稱“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壹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壹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者壹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

(2)知識產權客體有如下特征:

1.知識產權客體的最本質特征是無形性。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不具有物質形態的智力成果和商業標記。這是知識產權區別於物權的原因所在。具體而言,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專利權的客體是發明創造,而商標權的客體則是商標。

2.專有性,又稱之為壟斷性,即同壹智力成果或者商業標記上只能有壹個知識產權。例如兩個以上的人作出同壹種發明只能授予壹個人以專利權;兩個人就同壹類產品就相同或相類似的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商標局只能為其中壹個人註冊而不能為兩個人均進行註冊。

3.地域性。地域性的含義有二:其壹,知識產權只在產生的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地域範圍內有效,這種地域性隨著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而逐漸消失;其二是知識產權的授權和轉讓是與地域相聯系的。即知識產權的授權和轉讓必須明確地域範圍,僅授權某些地域範圍內行使知識產權,那麽被授權人超出此地域範圍行使該項知識產權即為侵權行為。

4.時間性。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有壹定的時間限制,過了這壹時間該知識產權保護的智力成果就進入公***領域由全人類***享,任何人都可以無償地加以使用。不過商標權的時間性純粹是基於管理上的需要而設,商標所有人可以不斷地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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