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燒而生”的小米從成立以來,以互聯網模式為支撐,在業內刮起了壹陣小米風潮,其在智能手機、互聯網電視、智能家居等領域創造了驚艷的成績。
短短數年間,小米從壹家小小的 科技 公司成長為估值數千億的 科技 巨頭,其背後被外界津津樂道的“黑 科技 ”才是其成功的技術核心。
小米越做越大麻煩也越來越多,小米和別人“互撕”的戲碼頻頻曝光,這邊起訴“雷軍電動”商標侵權,那邊又和“小米生活”幹了起來……
這場糾紛涉及雙方分別是小米公司、中山某騰電器有限公司(甲公司)。
小米公司自成立以來,除了積極拓展業務外在搭建商標體系上也十分用心,現在小米公司已提交數千件商標申請。
甲公司在2011年提交註冊的第10224020號 “小米生活” 商標(涉案商標),後被批準使用在電炊具、熱水器等商品上。
2016年,該公司在其商品、經營場所、網站等處突出使用“小米生活”標識。還曾提交近百件商標註冊申請,不少與小米公司“小米”、“智米”商標近似。
第10224020號“小米生活”商標成為小米公司商標布局的權利障礙,導致小米公司多件“小米”商標因被認定與該商標 構成近似被駁回 了。
2017年10月,小米以甲公司惡意註冊商標為由對10224020號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後經裁定“小米生活”被商評委予以無效宣告。
甲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訴訟,訴訟請求被駁回。
隨後,甲公司將商標轉讓給廣東某米電器有限公司,後改名中山某火生活電器有限公司(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北京高院提起上訴,又遭駁回。
在無效宣告成功後,2018年11月,小米公司又以 侵害其商標專用權及對其構成不正當競爭 為由,起訴了甲公司(被告公司),要求其賠償5000萬元。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壹審判決,小米公司獲得全面勝利!
壹審法院支持了小米公司的馳名商標主張 ,認為小米公司的“小米”商標及小米手機,短時間內將40萬臺手機投入市場並進入消費者手中,已形成了較高的知名度、關註度和影響力。
因此,涉案第8228211號“小米”商標在甲公司申請註冊涉案“小米生活”商標時已構成馳名商標。
故, 壹審判決: 原告“小米”商標構成馳名商標,被告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行為具有明顯惡意,情節極為惡劣,應當適用懲罰性賠償。
壹審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合理開支41萬余元。
甲公司不服向江蘇高院提起上訴,江蘇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江蘇高院認為,被告公司等直到二審期間仍在持續宣傳、銷售被訴侵權商品,具有明顯的侵權惡意。
在確定懲罰數額時,法院充分考慮被告公司等通過多家電商平臺、眾多店鋪在線上銷售,網頁展示的侵權商品種類多、數量多,侵權規模大等因素。
“小米”商標為馳名商標,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市場影響力。被訴侵權商品被市場監管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產品,部分用戶也反映被訴侵權商品存在壹定質量問題。
我們常說人紅是非多,這話放在企業品牌、商標上也同樣適用,品牌大了、商標火了,市場認可度高了,惹人眼熱,個別企業為獲得短期利益就開始動歪心思,蹭流量、搭便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