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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專利及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專利及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協調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全省知識產權有關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三)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規範和管理專利技術交易,負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工作。負責專利代理機構成立及律師事務所辦理專利代理業務的審核工作,承擔專利代理人的業務培訓、考核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四)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涉外方針、政策,研究國內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全省涉外知識產權事宜,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

(五)組織研究全省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促進專利實施。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負責全省專利信息公***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組織建立知識產權預警和維權援助機制。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統計工作。

(六)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和專利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工作。擬訂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承辦省政府、省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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