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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功能主義的理論內容

功能主義的基本原則是從19世紀生物學占主導地位時發展起來的。那時,全世界關於人體、微生物和動植物的知識都在增長。19世紀最大的成就是查爾斯·達爾文吸收了這壹新知識,用自然選擇解釋了物種的進化,從而使生物學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威望。受這些步驟啟發的早期社會思想家自然地將生物學的壹些概念應用於社會學。

奧古斯特·孔德和赫伯特·斯賓塞提出了功能主義最基本的原則:社會和生物有機體在許多方面是相似的。這個概念包含三個要點:

第壹,社會和生物有機體的結構是壹樣的。動物由細胞、組織和器官組成;同樣,壹個社會由群體、階級和社會環境組成。

第二,像生物有機體壹樣,壹個社會要想延續下去,就必須滿足自己的基本需求。例如,壹個社會必須有能力從其周圍環境中獲取食物和自然資源,並將它們分配給其成員。

第三,類似於組成生物有機體的各個部分,社會系統的各個部分也需要發揮協調作用來維持社會的良性運轉。受意大利社會學家帕累托的影響,斯潘塞及其追隨者堅持認為,任何制度都會自然地趨於平衡或穩定,同時,社會的各個部分都對社會穩定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因此,從功能主義的角度來看,社會是壹個由各個部分組成的復雜系統,這些部分在功能上滿足維持社會穩定的總體需求。

後來的壹些學者吸收了功能主義者“社會類似於生物有機體”的基本思想,並對其進行了提煉和補充。塗爾幹通常被認為是當代功能主義的創始人。他認為社會是壹個由道德價值知識調節的特殊有機體。功能主義也是英國文化人類學創始人所持的主要理論觀點。

在美國,塔爾科特·帕森斯是將功能主義發展成為壹種全面系統的社會學分析理論的領袖。他認為,壹個社會只有滿足四個基本需求,才能發揮其作用,也就是說,才能維持其秩序和穩定(帕森斯,1951;帕森斯和斯梅爾塞,1956)。這四種基本需求,有時稱為功能性需求,分別是:獲得目標、適應環境、將社會的不同部分整合為壹個整體、控制越軌行為。帕森斯特別強調社會整合功能的滿足,要求社會成員接受並遵守社會享樂的價值觀。他認為,正是這些* * *享受價值觀把社會“粘”在了壹起。如果太多人拒絕接受這些價值觀,社會穩定就會崩潰。

羅伯特·默頓(1968)改進了帕森斯的功能主義理論,使其更有利於實證研究。他的理論從分析社會結構中的壹個特定單位開始。早期的理論家通常以壹個社會成分對維持整體的作用來解釋它的存在,所以很難解釋為什麽還有壹些單位對社會造成危害,他們認為只要社會結構中有壹個單位存在,就壹定會起到維持整體的作用。然而,默頓指出,並非社會系統中的所有組成部分都發揮積極作用,當社會結構中的壹個單元阻止整個社會或其組成部分的需求得到滿足時,它就是功能失調的。

當宗教團結社會成員時,它正在發揮積極的作用;當軍隊保護壹個社會免受傷害時,它也是積極的;當壹個政治機器通過提供有關政府和社會服務的信息使移民融入社會時,它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當宗教在北愛爾蘭和其他地區挑起政治紛爭時(達比、道奇和赫本,1990),當軍隊耗盡醫療和教育機構等更迫切的社會需求的資源時,當壹個政治機器靠腐敗為生時,它們就發揮了反功能。

還需要指出的是,社會結構單位所發揮的功能並不局限於“正式的”或預期的功能。除了已經實現或顯而易見的功能之外,壹個社會結構單位還具有未被意識到或意想不到的潛在功能。比如大學壹個很明顯的功能就是教育年輕人,為以後承擔專業工作打下基礎。大學的潛在功能之壹就是將壹部分人口排除在勞動力市場之外,從而緩解經濟生活中的壓力。

功能主義在很多問題上受到批評,主要是因為它反映的社會觀本質上是保守的。功能主義似乎沒有給不同意這些社會價值觀並試圖改變它們的人留下多少空間,因為它強調* * *享有價值觀,並將社會視為由為整體利益而共同努力的各個部分組成。批評家指責功能主義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社會不滿和社會沖突。功能主義如此依賴秩序、穩定和知識,甚至可能曲解社會的真正本質。批評家指出,與有機體不同,社會的所有部分並不總是為了整體利益而合作。社會的某些組成部分處於沖突之中;壹些部分的利潤是以其他部分的利益為代價的。

對功能主義最嚴厲的批評來自壹個叫做沖突理論家的學派。他們認為功能主義的觀點在研究壹個穩定的社會時可能非常有用。但放眼當今世界,社會瞬息萬變,沖突不是例外而是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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