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經濟法的三大原則是什麽

經濟法的三大原則是什麽

經濟法的三大原則是什麽

經濟法三大原則包括社會本位原則、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壹、社會本位原則

社會本位原則之所以能夠成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由經濟法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經濟法把社會本位作為自己的調整原則,就表明經濟法在對產業調節、固定資產投資、貨幣發行、價格水平、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產品質量控制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關系進行調整時都必須以社會利益為本位。與此同時,任何市場主體,在進行市場行為時都不能壹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視對社會公***利益的關註,否則,也是對自己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的背離。

二、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

(壹)公平原則

經濟法上的公平,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主體地位平等。主體地位平等是經濟公平的前提條件,無主體地位的平等就無公平可言。

2、交易機會均等。交易機會均等是經濟公平的基本內容。它壹方面要求經濟法所提供的交易機會必須向所有經濟法主體開放,另壹方面要求經濟法不得為某壹或某些主體提供獨占市場的機會。

3、權利義務對等。權利義務對等是經濟公平的核心內容。經濟公平要求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對等是權利和義務在數量上等值性的必然要求。

(二)效率原則

同公平原則壹樣,效率原則也是經濟法的重要原則。這是因為任何壹個公平、自由、正義、有序的社會也必然是壹個高效的社會。沒有效率的社會無論如何也算不上壹個理想的社會。

作為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公平效率,既有相互促進的壹面,又有相互矛盾的壹面。只要效率而不要公平,最終會降低效率;只要公平而不要效率,這種公平也很難維持長久。

三、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可持續發展,反映了當代人對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生存環境和發展的反思,表達了當代人的壹種發展觀,也反映了當代人的超前意識和憂患意識,以及當代人的社會責任感。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的構成:

1。資源優化配置原則

2。國家適度幹預原則

3。社會本位原則

4。經濟民主原則

5。經濟公平原則

6。經濟效益原則

7。可持續發展原則

補鉀三大原則是什麽

1見尿補鉀,僅是禁食者,壹般每天給予生理需要量氯化鉀2~3克即可;嚴重缺鉀者(血清鉀多2<2mmol/L),每日補氯化鉀總量不宜超過6~8g,但嚴重腹瀉,急性腎衰竭多尿期等特殊情況例外.

2補鉀濃度:不宜超過40mmol/L(氯化鉀3g/l);應稀釋後經靜脈滴註,禁止直接靜脈推註,以免血鉀突然升高,導致心臟停搏.

3補鉀速度:不宜超過20~40mmol/h.成人靜脈滴註速度不超過80滴/min.

中國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則是什麽

所有權神聖不可侵犯、契約自由和過失責任,是近代大陸民法的三大原則。它們代表了19世紀民法的特征,貫徹在這壹時期制定的各民法典之中。

男人的三大原則是什麽?

喝酒以不喝醉了為原則。 醉了以不能失身為原則。 失身以不能拍照為原則。 拍了照以不能存電腦裏為原則。 電腦壞了以不修理為原則。

會計法的三大原則是什麽?求大神幫助

1.合法性原則 2.真實性原則 3.單位負責人負責原則 4.統壹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5.統壹性原則

希望采納

民法的六大原則是什麽

民法總則六大原則包括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綠色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具體內容如下:

具體介紹

1、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主要有兩層含義,壹層含義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在民法中的體現,壹層含義是平等保護所有民事主體的合法民事權益。

2、自願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意思自治是現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壹。

3、公平原則

所謂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以調整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通過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公平正義是對民事司法活動的基本要求。

4、誠信原則

誠實守信是市場活動的基本準則,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則,它和公平原則壹樣,既是法律原則,又是壹種重要的道德規範,它要求全部民事主體誠實不欺,講究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利。

5、綠色原則

這是民法總則新確定的壹項法律原則,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創舉,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這項原則既傳承了天地人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傳統文化理念,又體現了新的發展思想,有利於緩解我國不斷增長的人口與資源生態的矛盾。

6、公序良俗原則

公序良俗是由“公***秩序”和“善良風俗”兩個慨念構成的,要求民事主體遵守社會公***秩序,遵循社會主體成員所普遍認可的道德準則。這項原則還有壹種含義,凡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

如何更好地發揮這些基本原則的統領作用?

1、民法基本原則的規定,不僅是為了規範當事人自身行為,更是為了規範民事活動的立法、行政執法、法院及其他機構的司法行為。

2、在立法層面,民法總則中規定的這些基本原則不僅對總則中的全部法律制度發揮統領作用,而且對整個民法典中的法律制度發揮統領作用,甚至還要對包括商事法、知識產權法、社會性立法和很多涉及民事權利的法律發揮統領作用。

3、這些基本原則對於各種下位法的制定應當發揮指導甚至是制約的作用。例如,在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地方立法機構制定的地方法規涉及民事活動規範的時候,都應註意遵守這些原則。

5、可以說,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為規範民事活動制定的其他法律,其效力次於像民法典這樣的法律的時候,同樣也要遵守這些基本原則,使得下位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火災自救的三大原則是什麽

“三要”主要是指:(1)要熟悉自己住所的環境;(2)要遇事保持沈著冷靜:(3)要警惕煙毒的侵害。平日裏要多註意觀察,對住所的樓梯、通道、大門、緊急疏散出口等了如指掌,對有沒有平臺、天窗、臨時避難層(間)胸中有數,要讓全家人特別是孩子了解門鎖結構,知道如何開關窗,提醒孩子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用椅子或其他堅硬的物品砸碎窗戶上的玻璃。面對大火,壹定要保持沈著和冷靜,采取果斷措施。保護自身和別人的安全,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在開門前要先摸摸門,如果門發熱或煙霧已從門縫中滲透進來,就不能開門:即使門不熱,也只能小心地打開壹點點並迅速通過,隨後立即將門重新關上。火災中最大的殺手是有毒煙霧,專家建議,用濕毛巾將鼻子和嘴捂住,盡快撤離火場;如果火勢過大過猛,出口通道已經被濃煙堵住,日沒有其他線路可走,可用濕棉被做掩護,貼近地面,匍匐通過濃煙密布的走廊或房間。

“三救”主要是指:(1)選擇逃生通道“自救”;(2)結繩下滑“自救”;(3)向外界“求救”。發生火災時,利用煙氣不濃或大火尚未燒著的樓梯,疏散通道、敞開式樓梯逃生是最理想的選擇;在遇到過道或樓梯已經被大火或有毒煙霧封鎖後,應及時利用繩子(或把窗市、床單撕扯成較粗的長條結成的長帶子),將其牢牢系在自來水管或暖氣管等能負載體重的物體上,另壹端從窗口下垂至地面或較低樓層的陽臺上,然後沿繩子下滑,逃離火場。倘若被大火封鎖在樓內,要迅速關閉通向火區的門窗,並向門窗澆水,以減緩火勢的蔓延;並及時通過窗戶向下面呼喊、招手、打亮手電簡、拋擲物品等,發出求救信號.等待消防人員到來。

“三不”主要是指:(1)不乘坐普通電梯;(2)不要輕易跳樓;(3)不要貪戀財物。發生火災後,拉閘停電、火將電線燒斷都非常普遍,乘坐普通電梯,無疑將自己困在“囚籠”內;跳樓求生的風險極大,不可輕取,即使要出此下策,也要先向樓下拋擲棉被或床墊,以減少受傷的可能性,然後雙手抓住窗沿,身體下垂,雙腳落地跳下;火災10分鐘後便進入猛烈階段,遇到火災,必須迅速疏散逃生,千萬不可為貪戀財物,尋找物品而耽誤逃生時間。

定置管理三大原則是什麽

定置管理是5S管理的第2個S整頓的實施方法,起源於日本企業;

定置管理是根據物流運動的規律性,按照人的生理、心理、效率、安全的需求,對生產現場中的人、物、場所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科學地分析研究,使之達到最佳結合狀態的壹門科學管理方法。定置管理是整頓環節的重要管理工具。

壹、定置管理目的

合理、充分地利用空間和場地。

二、定置管理要點

1、三定原則:定位置、定數量、定區域;

2、設置管理看板;

3、畫線標識;

4、經常檢查定置管理狀態,發現不合格處立即糾正。

三、定置管理“三定”原則

1、定位置:

規定物品堆放、工具放置、通道、班組(個人)工作場地位置。

2、定數量:

對各區域堆放物品、設備、工具的數量加以限制。

3、定區域:

對產品堆放區可具體劃分為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待檢區等。

  • 上一篇:教師進修總結熱門範文示例三篇
  • 下一篇:開辦培訓班需要什麽手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