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規定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後予以公布。專利局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因此,發明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是受理發明專利申請後、公布前的必要程序。
發明專利審查初步審查的主要任務是:
法律26,規則16.1和. 2,規則44
(1)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有缺陷可以補正的,通知申請人通過補正方式消除缺陷,以符合公布條件;當發現不可克服的缺陷時,做出審查意見,註明缺陷性質,以駁回的方式盡快結束審批程序。
法律第30、36條規則第45條
(二)審查申請人同時或者隨後提交的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果發現文件存在缺陷,根據缺陷的性質通知申請人補正,或者直接作出未提交的決定。
(三)審查申請人提交的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文件是否在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內或者專利局指定的期限內提交;逾期未提交或者逾期未提交的,視情況視為撤回或者未提交。
法律68細則92.1,93和97細則44.1(1)
(4)審查申請人繳納相關費用的數額和期限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未繳納、未足額繳納或者逾期繳納的,應當根據情況作出撤回或者不提出的決定。
發明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範圍是:
(1)專利申請是否包含專利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申請文件,這些文件的格式是否明顯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壹十八條、第壹百二十條的規定。
(二)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壹條第壹款、第三十三條或者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壹款、第九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的規定。
(三)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程序和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壹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八十六條和第九十八條的規定。
(4)專利申請是否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和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繳納了有關費用。
初步審查應遵循以下原則:
(1)申請文件中存在的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的缺陷,應當給予申請人補正的機會;對於申請文件中難以克服的缺陷,應當給予申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只有在做出更正或陳述意見後,才能做出駁回決定。必要時,可給予申請人兩次以上補正或陳述的機會。在給予多次補正機會時,審查員應當註意不要延誤專利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專利申請的公布期限。?
(二)全面審查申請文件和其他文件中的格式缺陷,使公布的文件符合要求;對於申請文件中的實質性缺陷,只有在明顯存在並影響公布時,才需要指出和處理。
(3)除申請文件被駁回的情況外,審查員應當在補正通知書中盡力指出申請文件中的格式缺陷。
(四)需要作出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或者啟動的程序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決定的,還應當告知申請人可以啟動後續程序。
(5)無論審查員作出何種處理,都應作出相應的處理,並記錄在紙質文件中。
第38條規則第44條
2.申請文件的審查?
申請文件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審查員應當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期滿未答復的,應當發出視為撤回專利申請或者視為未提交通知書。如果同壹個缺陷兩次未能糾正,則可能會做出拒絕決定。
法律26.2細則17
2.1請求
2.1.1發明名稱?
發明名稱應當簡明準確地寫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的名稱。發明名稱不得含有非技術詞匯,如名稱、公司名稱、商標、代碼、型號等。也不應該包含含糊不清的詞語,如“和其他人”和“及其類似物”;也不應該使用籠統的詞語,以至於沒有給出發明信息,比如只用“方法”、“裝置”、“組合物”、“化合物”等詞語作為發明名稱。
發明名稱壹般不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經考官同意,可增加至40字。比如壹些化學領域的發明。
2.1.2發明人
發明人應當是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但是,在專利局的審查程序中,審查員不審查請求書中指定的發明人是否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
發明人應該是個人,而不是單位或集體,比如不能寫成“XX課題組”。發明人應當使用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者其他非正式名稱。發明人超過壹人的,應當從左至右填寫。
發明人可以請求專利局不公布其姓名;不公布姓名的請求應當由發明人本人以書面形式提出。不公布姓名的請求提出後,經審查符合要求的,專利局不予在專利公報、說明書和專利證書上公布其姓名,發明人不得再次請求公布其姓名。
外國發明人在中文譯名中可以使用外文縮寫,姓和名之間用點號,中間用點號,例如M. Jones。
2.1.3申請人?
2.1.3.1申請人為本地人。
職務發明專利申請權屬於單位;非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在專利局的審查程序中,審查員壹般不對請求書中指定的申請人進行審查。如果申請人是個人,可以推定該發明為非職務發明,個人有權提出專利申請。除非專利申請的主題明顯不是非職務發明,否則需要通知申請人提供單位出具的非職務發明證明。申請人是單位的,可以推定申請專利的發明是職務發明,申請人有權提出專利申請。除非單位明顯不具有法人資格或者對其法人資格有疑問,比如單位是XX大學科研部或者XX研究所課題組,否則應當通知單位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申請人為個人的,應當使用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者其他非正式姓名。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使用正式全稱,不得使用縮寫或者簡稱。申請文件中載明的單位名稱應當與所用公章上的單位名稱壹致。?
2.1.3.2申請人是否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
專利法第十八條規定:“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的,按照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審查員對請求書中指明的申請人的國籍、營業所或者總部有疑問時,可以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第(壹)項或者第(二)項的規定,通知申請人提供國籍證明或者營業所總部的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在請求書中表明其在中國設有營業機構,審查員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營業機構證明。申請人在請求書中表明在中國有經常居所的,審查員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可以在中國居住壹年以上的證明。
法律18在確認申請人是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後,應當審查申請人的國籍或者請求書中指定的總部所在國是否符合下列三個條件之壹:
(1)申請人所屬國家與中國簽訂了授予對方國民專利保護的協議;?
(二)申請人所屬國家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的成員國;
第三十四條第三款
(3)在申請人所屬國的法律中,規定根據對等原則給予外國人專利保護。?
應當從申請人所屬國家進行審查(如果申請人是個人,應當以國籍和經常居住地確定;申請人為單位的,以其總部所在地和真實有效的營業場所確定)是否為巴黎公約成員國,但無需審查該國是否與中國簽訂了給予對方國民專利保護的協定,因為與中國簽訂上述協定的國家均為巴黎公約聯盟成員國。只有當申請人的國家不是巴黎公約成員國時,才需要審查該國法律中是否有根據對等原則向外國人提供專利保護的條款。申請人所屬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按照對等原則向外國人提供專利保護的,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其所屬國承認中國公民和單位可以在該國享有與該國國民同等條件的專利權和其他有關權利的證明。申請人不能提供證明文件的,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以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為由,駁回其專利申請。
對於來自《巴黎公約》成員國領土或屬地的申請人,應審查該國是否聲明《巴黎公約》適用於該地區。
對於非巴黎公約成員國且未與中國簽訂有關協議的申請人,如果在實踐中沒有排除中國申請人在該國申請專利的權利,審查員應當按照對等原則予以處理。
申請人是個人,其姓名中可以使用外文縮寫。姓和名用點隔開,放在中間位置,例如M Jones。姓名不得含有學位、職務等稱謂,如XX博士、XX教授等。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使用單位的正式名稱。允許使用根據申請人所在國法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壹些稱謂。
2.1.3.3國民和外國人* * *壹起申請嗎?
國民和外國人* * *同時申請的,分別按照本章2.1.3.1和2.1.3.2節的規定進行審查。
2.1.4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
法律19.1和20細則17(3)
按照《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專利代理機構,其中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
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應當使用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註冊的全稱,並與申請文件中加蓋專利代理機構公章的名稱壹致,不得使用縮寫或者簡稱。請求書中還應當填寫國家知識產權局給專利代理機構的代碼。
專利代理人是指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在合法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執行過任務,並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了專利代理人工作證的人員。在請求書中,專利代理人應當使用真實姓名,並填寫專利代理人工作證的證件號碼。壹件專利申請不得有兩個以上的專利代理人。?
法律26.2細則17
2.1.5地址
請求書中的地址(包括申請人、專利代理機構和聯系人的地址)應當滿足郵件傳遞及時、準確的要求。國家的地址應當包括所在地區的郵政編碼,以及省(自治區)、市(自治州)、區、街道的門牌號碼和電話,或者省(自治區)、縣(自治縣)、鎮(鄉)、直轄市的門牌號碼和電話。如果有郵政信箱,可以按規定使用。地址可以包含公司名稱,但公司名稱不得代替地址,如不得寫成×××省×××大學。申請人為單位的,應當有聯系人,並寫明聯系人的通訊地址;申請人是個人的,也可以指定壹個聯系人作為專利局信件的收件人。國外的地址應註明國家、市(縣、州),並附上詳細的外文地址。
規則18
2.2說明?
發明名稱應當寫在說明書第壹頁的第壹行,應當與請求書中的名稱壹致,並左右居中。發明名稱不得冠以“發明名稱”或者“名稱”字樣。發明名稱和說明書正文之間應該有壹個空行。
說明書的格式應包括以下部分,並在每壹部分前寫壹個副標題:
技術領域
技術背景
發明內容
附圖簡述
具體實施方式如果說明書中沒有附圖,說明書的正文部分不包括附圖及其相應的副標題。
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申請,序列表應當作為說明書的單獨部分,申請人應當在申請的同時提交與序列表壹致的光盤或者軟盤;光盤或軟盤應符合專利局的有關規定。如果光盤或軟盤中記錄的順序表與手冊中的順序表不壹致,以手冊中的順序表為準。未提交光盤或軟盤的,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齊;逾期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說明書正文部分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公式和表格,但不得有插圖。
如果手冊的文字是用圖紙寫的,手冊中應該有圖紙。
規則41
說明書中有附圖的,說明書正文中也要有附圖。說明書正文部分有附圖,但說明書中沒有附圖或者缺少部分附圖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取消附圖說明,或者在指定期限內提交附圖;申請人提交附圖的,以向專利局提交或者郵寄附圖的日期為申請日,審查員應當發出變更申請日通知書,並在數據庫中修改申請日;申請人取消對附圖說明的,應當保留原申請日。
規則120.2
如果說明書超過兩頁,頁碼應按阿拉伯數字順序書寫。
2.3索賠
第20.2條規則
壹項專利權利要求包含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利項”字樣。
第20.3條規則
壹項權利要求可以包含壹個化學式或者壹個數學公式,必要時可以有表格,但不能有插圖。
規則120.2
權利要求書超過兩頁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編號。
2.4說明書附圖
規則120.1
說明書附圖應當使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足夠深,不得著色和塗改。?
剖面圖中的剖面線不得妨礙參考標誌線和主線的清晰識別。
規則19.1
壹張紙上可以畫幾幅畫。壹個總圖可以畫在幾個圖紙上,但要保證每個圖紙上的圖紙都是獨立的,當所有圖紙組合成壹個完整的總圖時,互不影響清晰。附圖周圍不應有邊框。?
圖紙總數超過兩張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編號,編號前應當加“圖”字,如圖1和圖2...
附圖應盡可能垂直地繪制在圖紙上,相互之間清晰分開。當零件的水平尺寸明顯大於垂直尺寸,必須水平排列時,圖紙的頂部應放在圖紙的左側。當壹頁上有兩個以上的繪圖,並且其中壹個已經水平排列時,該頁上的其他繪圖也應該水平排列。
規則19.3
附圖標記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進行編號。同壹部分出現在不同附圖中時應當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壹件專利申請的所有文件(說明書和附圖、權利要求書和摘要)中應當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但不要求每幅附圖中的附圖標記是連續的。
附圖的大小應當適當,使附圖中的每壹個細節都能清晰地分辨出來,並適於通過照相制版、靜電復印、縮微拍攝等方式進行批量復制。?
同壹幅圖應當以同樣的比例繪制,以便構成某種構圖
規則19.2
部分顯示清楚,可以加局部放大圖。附圖除必要的文字外,不得含有其他註釋。附圖中的文字應當是中文,必要時可以用括號標明原文。?
流程圖和框圖應視為附圖,並在其方框中給出必要的文字和符號。特殊情況下,照片可以作為附圖附在圖紙上。例如,當顯示金相結構或組織細胞時。
2.5描述摘要
法律26.1
申請發明專利的,應當提交說明書摘要(以下簡稱摘要)。
規則24.1
2.5.1摘要文本部分
應當寫明發明名稱及其所屬技術領域,清楚地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和主要用途。未寫明發明名稱或者不能體現技術方案要點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補正;使用商業宣傳用語的,應當刪除,並通知申請人。?
摘要的正文部分(包括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摘要超過300字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刪節或者由審查員刪節;審查員應當將刪節通知申請人。
第24.2條規則
2.5.2摘要附圖
說明書中有附圖的,申請人應當指定並提供壹幅最能說明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征的附圖作為摘要圖。附圖應為說明書中的附圖之壹。申請人未指定或者提供摘要附圖的,審查員應當通知申請人補正或者依職權指定壹份,並通知申請人提供審查員指定的摘要附圖壹式兩份。審查員確認沒有合適的摘要附圖可供指明的,可以不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人指定並提供的摘要附圖明顯不能說明發明技術方案的主要技術特征的,審查員應當單獨指定,並通知申請人提供審查員指定的摘要附圖壹式兩份。
附圖的尺寸和清晰度應保證當圖紙縮小到4 cm ×6 cm時,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圖紙中的所有細節。?
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說明發明的化學式,該化學式被視為摘要圖。?
2.6兩項特殊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
2.6.1分案申請?
2.6.1.1申請除法?
規則42.1
壹件專利申請包括兩項以上發明的,申請人可以主動提出分案申請。
規則42.2
分案申請的申請日應當在自收到專利局對原申請授予專利權的通知之日起兩個月登記期屆滿之前。上述期限屆滿後,該專利申請已經被駁回並生效,或者該專利申請已經撤回或者被視為撤回且其權利尚未恢復的,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請。
壹件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壹條規定的,申請人應當按照分案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的要求修改申請,並將其內容限定在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範圍內。申請人可以就原申請中刪除的內容提交壹件或者多件分案申請。?
規則42.3
分案申請不能改變原申請的類別。例如,如果原申請是發明專利申請,則只能提交發明專利的分案申請。分案申請不得變更專利申請人,即分案申請的專利申請人應當與原專利申請人相同;不壹致的,有權調取證明材料。分案申請的發明人還應當是原申請的發明人或者其部分成員。
規則43.3
申請分案時,申請人應當在請求書中註明原申請的申請號和日期,並提交原申請的全部申請文件。原申請書中已提交各種證明材料的,可以使用復印件。如果原申請是國際申請,申請人還應當在原申請號後面的括號中註明國際申請號。原申請的國際公布文本是外文的,除提交原申請的中文副本外,還應當提交原申請的國際公布文本副本。
2.6.1.2分案申請初審?
審查員應當根據原始申請文件核實下列事項:
(1)分案申請請求中註明的原申請日是否正確;?
(2)分案申請的申請人與原申請的申請人是否壹致,是否不壹致,是否附有權利轉讓的合法證明材料;發明人是原申請的發明人還是其成員的壹部分;(三)是否提交了原申請文件的副本,有優先權要求的,是否提交了原申請的優先權文件副本;如果原申請是國際申請並且不需要優先權文件的副本,分案申請可以不需要優先權文件的副本;
(四)在分案申請的申請日以前,原申請是否已經被駁回並生效,或者是否已經撤回或者被視為撤回而權利沒有恢復;分案申請的申請日是否在自收到專利局對原申請的授權通知之日起兩個月期滿之前。?
不符合上述(1)、(2)、(3)項所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應當作出該分案申請視為撤回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分案申請的申請日自收到專利局對原申請授予專利權的通知之日起滿兩個月的,或者分案申請的原申請已經撤回或者視為撤回而未恢復權利的,或者已經駁回並生效的,該分案申請視為未收到通知。?
分案申請的各種法定期限,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期限、提交優先權證明材料的期限等,從原申請日起計算。對於各種已到期的期限,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分案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各種手續;逾期未完成申請的,應當作出該分案申請視為撤回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該分案申請應視為壹項新申請,並收取各種費用。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分案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繳納已到期的各項費用;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應當作出該分案申請視為撤回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2.6.2涉及生物材料的應用?
2.6.2.1涉及生物材料的應用。
第25條
申請人申請涉及生物材料的,除應當使申請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當辦理下列手續:
(1)在申請日之前或者最遲在申請日(有優先權的,優先權日)將該生物材料樣品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可的生物材料樣品國際保藏單位保藏;
(二)在請求書和說明書中寫明該生物材料樣品的保藏單位的名稱、地址、保藏日期和編號,以及該生物材料的分類和命名(寫明拉丁名稱);?
(3)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有關生物材料特性的信息;?
(4)提交保藏單位出具的自申請日起四個月內的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
2.6.2.2生物材料應用的初步審查?
在規定期限內提交保全證明的,審查員應當根據保全證明核實下列事項:
(1)保藏單位是否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承認的生物材料樣品國際保藏單位;
(2)保藏日期是在申請日之前還是在申請日(有優先權的,優先權日);
(3)保全證明與請求書中填寫的事項是否壹致。?
不符合上述第(1)項或者第(2)項條件的,應當作出生物材料樣品視為未保存的通知,並通知申請人。不符合上述第(三)項情形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補正;逾期不補正的,應當作出生物材料樣品視為未保存的通知,並通知申請人。?
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保藏證明的,視為未提交生物材料樣品保藏通知書,並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自申請日起四個月內未提交生物材料存活證明,且未說明未提交證明的正當理由的,應當制作生物材料樣品視為未提交保藏通知書,通知申請人。?
保藏單位未能在四個月內證明生物材料樣品存活並出具證明文件的,應當視為申請人的正當理由。?
在提交生物材料樣品保藏過程中樣品死亡的,除申請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生物材料樣品死亡不是申請人責任的以外,申請人應當作出生物材料樣品不保藏的通知,並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提供證明的,可以在四個月內重新提供與原樣品相同的新樣品進行保藏,原提交日為保藏日。
規則第25(3)條
涉及生物材料的專利申請,申請人應當在請求書和說明書中分別註明生物材料的分類和命名、保藏該生物材料樣品的單位的名稱、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號,並保持壹致(參見本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7.3節)。申請時未說明或者不壹致的,應當自申請之日起四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未提交保藏。
審查員發出未提交保證金通知書後,申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啟動恢復程序;除其他正當理由外,未提交用於保存或存活的生物材料樣品的正當理由如下:
(1)保存單位自申請之日起四個月內未能制作保存證明或生存證明,出具證明;
(二)生物材料樣品在提交過程中死亡的,申請人應當出具證明,證明該生物材料樣品的死亡不是申請人的責任。
專利局認為生物材料樣品未提交保藏通知書,恢復程序啟動後不能恢復,或者申請人未啟動恢復程序的,審查員應當依職權撤銷請求書中註明的相關事項並簽名。
2.7申請文件發布條件的格式審查?
公布發明專利申請時,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摘要的文字應當整潔、清楚,不得塗改,行間不得加字。線條(包括輪廓線、點劃線、剖面線、中心線、標準引線等。)中的附圖和說明書摘要圖應當清晰可辨。文字和線條應該是黑色的,足夠深,背景幹凈。文本和圖形的中心周圍不應有邊框。各種文件的頁碼應分別連續。?
申請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應當發出撤回專利申請通知。
發明專利申請授權的申請文件應當符合公布時的要求,但允許審查員修改文字的除外。?
3.審查其他文件和相關程序
3.1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及指定代表?
3.1.1委托專利代理機構
3.1.1.1委托?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應當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審查中發現上述申請人未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制作審查意見通知書,並通過其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
規則44.2規則44.1(1)
該局應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未答復的,其申請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後仍不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該專利申請應當被駁回。
國內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
委托方是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申請人有兩個以上的,委托方均為申請人且為同壹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機構接受委托後,應當指定該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辦理相關事務,被指定的專利代理人不得超過兩人。
國內單位或者個人的委托不符合要求的,應當通知專利代理機構在指定期限內補正;未答復或者補正仍不合格的,視為未委托專利代理人,並通知雙方當事人。
外國人申請專利,本國人和外國人都申請專利,並且第壹署名人為外國人的,應當審查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是否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
港澳臺地區的法人應當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或者辦理其他專利事務。
港澳臺個人申請專利或者辦理其他專利事務,可以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或者普通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港、澳、臺地區的個人與港、澳、臺地區的法人共同申請專利或者辦理其他專利事務,應當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香港、澳門、臺灣省的個人或者香港、澳門、臺灣省的法人與內地(大陸)的個人或者單位申請專利或者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申請人的第壹署名人是香港、澳門、臺灣省的個人或者法人的,按照香港、澳門、臺灣省的個人或者法人的申請辦理委托手續。
香港和澳門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