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經營管理模式主要簡介如下:
1、委托管理:通過酒店業主與管理集團簽署管理合同來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確保管理集團能以自己的管理風格,服務規範,質量標準和運營方式來向被管理的酒店輸出專業技術,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並向被管理酒店收取壹定比例的"基本管理費"(約占營業額的2%至5%)和"獎勵管理費"(約占毛利潤的3%至6%)的管理方式。
2、特許經營:是以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為核心的壹種經營方式,利用管理集團自己的專有技術與品牌與酒店業主的資本相結合的來擴張經營規模的壹種商業發展模式。
通過認購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將管理集團所擁有的具有知識產權性質的品牌名稱,註冊商標,定型技術,經營方式,操作程序,預訂系統及采購網絡等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轉讓給受許酒店,並壹次性收取特許經營權轉讓費或初始費,以及每月根據營業收入而浮動的特許經營服務費的管理方式。
3、帶資管理:通過獨資,控股或參股等直接或間接投資方式來獲取酒店經營管理權並對其下屬系列酒店實行相同品牌標識,相同服務程序,相同預訂網絡,相同采購系統,相同組織結構,相同財務制度,相同政策標準,相同企業文化及相同經營理念的管理方式。
香格裏拉酒店集團是在我國最早采用此方式的國際酒店管理集團,2000年以前基本上以合資經營為主,對大多數管理的酒店持有絕對控股權。
4、聯銷經營:近年來,伴隨著全球分銷系統的(GDS)普及和互聯網實時預訂功能的實現,國外的"聯銷經營集團"應運而生並且發展迅猛。酒店聯銷集團是由眾多的單體經營管理的酒店自願付費參加並通過分享聯合采購,聯合促銷,聯合預訂,聯合培訓,聯合市場開發,聯合技術開發等資源***享服務項目而形成的互助聯合體。
目前國內酒店業通行的做法是基於崗位責任制基礎上的制度化管理,壹些著名的酒店集團已總結和推出了自己成熟的管理制度與規範,其崗位職責規範設計條分縷析可謂面面俱到,並已在國內酒店業管理市場上大行其道、廣為流傳。
壹些新建的酒店、賓館將其奉若聖明,積極移植引進。在管理制度引進過程中,不乏成功的案例,但也有許多酒店的管理者發現,雖然以壹流酒店為基準模仿制定了許多的規範制度,但未起到明顯效果,酒店管理中許多具體的問題最終還是得總經理親臨“現場辦公”才能真正解決。
酒店管理的最終目的是高效率協調配置酒店內外各種資源,為客人提供最大滿意的無缺陷服務。
於是,壹些酒店管理者感嘆“制度管理不如現場管理”,更有壹些酒店由此主張“以走動式現場管理取代制度管理”。現場管理固然高效,但帶來的負面後果是:酒店花大量心血建立的管理制度流於形式,酒店的主要管理者因陷於具體瑣事脫不開身,最終疏於考慮企業發展大計,在壹定程度上導致了企業戰略性失誤。
問題的關鍵在哪裏呢?經過歷時半年,對7家二到五星級酒店的個案調研,我們發現:導致以上問題的原因並不是制度化管理本身已過時,而是這些酒店的管理制度設計沒有針對酒店業務中最重要的問題環節,而所有成功酒店的現場管理所體現的***同的核心特征就是問題管理模式。
參考資料: